新聞網首頁  

南京劫案“報喜不報憂” 權力虛榮作祟?

  中評社北京9月2日電/南京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最初的報道和過去新聞沒什麼兩樣:大家先得知,“特警果斷開槍,兩名人質安全解救”,歹徒被制服;事件繼續曝光,事件有了起伏,兩名人質中,有一名人質被誤傷,臉頰被子彈穿透;但劫匪只是頸部有“擦傷”。南京警方不僅沒有公開道歉、深刻反省,反而在真相暴露之後,選擇了“拒絕回應”,甚至私下裡對人質家屬進行“封口”、“要求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警方的遮掩,只會使自己面 …【详细】

查看往期輿論參考 >>

南京劫案:解救行動不能算“成功”

  8月30日下午,江蘇南京發生一起歹徒劫持大巴車內乘客的惡性事件。南京特警趕到後勸說無效,於14時50分左右第一次開槍,沒打中歹徒卻將子彈射到了人質李先生臉部;半小時後,狙擊手第二次開槍,但也只是擦傷了劫匪脖頸,眾警察上前扭住了劫匪並解救了未成年人質。(8月31日《現代快報》)   儘管當地警方認為這是一次“成功”的解救行動,但它在網絡上受到了一些網民的質疑。   公安機關處置劫持人 …【详细】

公安學者分析人質解救過程:處置有些過於倉促

  就市民和網友提出的一些質疑,記者採訪了安徽公安職業學院治安系副主任張兵,他表示,從目前所知的情況看,“這次行動過於倉促、草率了”。   “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在培訓學員時也都會告訴他們,開槍有四要素。”張兵說,警察開槍應當滿足“判明情況、暴力犯罪、情況緊急、先行警告”4個條件,根據南京人質事件目前公布的情況看,警察到達現場,了解現場所有情況,劫持人質也屬於暴力犯罪行為,“但是是否情況緊急就 …【详细】

南京人質事件真相不該被劫持

  南京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最初的報道和過去新聞沒什麼兩樣。大家先得知,警方成功處理,人質成功獲救,歹徒被制服。事件繼續曝光,事件有了起伏,兩名人質中,有一名人質被誤傷,臉頰被子彈穿透;而劫匪只是頸部有“擦傷”。   真相不是警方主動公開的,而是記者像擠牙膏一樣慢慢擠出來的。民眾議論嘩然在情理之中。一者,在公共場所抓捕殺人嫌犯“打草驚蛇”,行動也許值得商榷;二者,總共只開了兩槍,一槍誤中人質, …【详细】

拒絕回應絕非上策

  8月30日,南京大巴人質劫持案一名人質遭警方誤傷。傷者家屬表示,警方曾要求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記者就此試圖採訪南京警方,遭到婉拒。南京市公安局信訪室表示:“領導說了,該發布的信息在網上都發布過了,不再接受媒體採訪。”(9月1日《京華時報》)   無論是在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還是警方向媒體提供的通稿之中,我們所被告之的都是,“特警果斷開槍,兩名人質安全解救”,而絲毫沒有提及人質是否受傷以及怎 …【详细】

南京大巴劫持案:拒絕回應是更大失敗

  回顧一下幾天來有關“南京大巴劫持案”的信息,不難發現,媒體和輿論實際上都經歷了一個極富戲劇性的“被忽悠”過程事情最初,無論是在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還是警方向媒體提供的通稿之中,我們所被告之的都是,“特警果斷開槍,兩名人質安全解救”,而絲毫沒有提及人質是否受傷以及怎樣受傷。隨著媒體調查的深入,完整的事實真相才逐漸顯露:原來,該起人質劫持案,不僅有人質受傷,且系警方開槍所致,人質受傷程度也遠超過綁 …【详细】

南京的人質解救行動是失敗的

  8月30日,在江蘇南京發生一起歹徒劫持大巴車內乘客的惡性事件。綜合《現代快報》和其他一些媒體的報道可知,當天下午13時左右,4名負有命案在逃者乘坐的長途大巴抵達南京長江三橋收費站,在警察上車檢查時,其中一名歹徒持刀在車內劫持了乘客李先生父女兩人。南京特警趕到後,因勸說無效,於14時50分左右第一次開槍,沒打中歹徒卻將子彈射到了人質李先生臉部,半小時後,狙擊手第二次開槍,但也只是擦傷了劫匪脖頸, …【详细】

就槍擊人質事件六問南京警方

  8月30日下午,南京長江三橋收費站發生歹徒劫持大巴車內乘客事件,綜合北京、江蘇、安徽等地媒體的報道可以知道,在處置這次事件的過程中,南京警方貿然開槍重傷人質。本網昨天發表題為《一次並不成功的解救人質行動》,對此提出了批評,並進行了原因分析。   今天一些媒體的進一步報道則表明,在這一事件中,南京警方失誤或錯誤之處,並不只是在於誤傷人質一件事,更多的疑問尚未解決,南京警方難辭其咎。 …【详细】

解救人質不是在玩冒險遊戲

  8月30日,南京大巴劫持案中一名人質在解救過程中遭警方誤傷,被子彈射中臉頰,目前仍在ICU病房。其家屬稱警方承認開槍誤傷,並將支付治療費。專家指警方第一次開槍未擊中劫匪,卻射到人質面部,是典型的失敗行動,並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害第2名人質生命安全。(9月1日《新京報》)   南京警方此前曾稱,這是一次“成功”的解救,但本應屬解救行動重點保護範疇的人質,在處置過程中卻被警方誤傷,至今仍躺 …【详细】

南京人質案有悖“傷害最小”原則

  8月30日,南京發生命案在逃人員劫持人質案,經過兩個小時的對峙,警方狙擊手開槍擊傷持刀歹徒,救出被其劫持的小女孩。但南京警方的處置是否合格卻遭到了各方質疑。   一個最簡單的疑問來自8月31日的《新京報》報道,警方為什麼沒有隱蔽行動?四名嫌犯,其行踪早已在警方的監控之下,甚至連他們坐哪輛車往何處去都一清二楚,那麼,警方為什麼非要在乘客眾多的大巴上展開逮捕行動?可惜的是,南京警方對“為何不 …【详细】

歹徒劫持人質,警察執法應遵守最小使用武力原則

  歹徒劫持人質,警察開槍竟然打偏擊中人質面部,但在事後警方向新聞媒體提供的通稿中,卻只說成功解救人質抓獲歹徒,而絲毫沒提及人質受傷。真相被披露後警方被質疑現場處置不當,這是8月30日下午南京劫持人質事件發生後出現的戲劇性一幕。   不妨假設一下,如果當初特警順利將歹徒擊斃,救出人質,是否就會有一個光榮的大結局呢?從以往的慣例看,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如由此進行推斷,這次南京人質事件最大紕漏是出 …【详细】

理性對待解救人質的複雜性

  8月30日,南京大巴劫持案中一名人質在解救過程中遭警方誤傷,被子彈射中臉頰,目前仍在ICU病房。首先,我們必須承認,解救人質是一種風險極高的工作,那真是“一脚門裡,一脚門外”,解救成功,皆大歡喜;如果失敗,不論對人質及家屬,還是社會公眾,都不好交代。而導致失敗的原因,很多時候既不可預見,也不可控,稍有閃失,即是滿盤皆輸。   南京警方此次解救人質行動,不論專家觀點,還是在公眾視角上,都有 …【详细】

面對失敗 警方應正視 公眾要寬容

  南京發生劫持人質事件,媒體的說法與警方出入很大。從媒體逐步披露出來的處置過程來看,第一次開槍打中人質,25分鐘後,再次開槍才打中劫匪。據媒體採訪有關專家說,公安機關處置劫持人質行動中,確保人質安全、避免激怒劫持人,是最起碼的要求,警方第一次開槍,沒有擊中劫匪,卻射到人質的面部,是典型的失敗行動,並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害第二名人質生命安全。顯然南京的人質劫持事件,不能說是“安全解救”,而是一次 …【详细】

人質事件報喜不報憂 虛驕的權力虛榮

  8月30日下午1時左右,南京長江三橋收費站北側,一輛安徽淮南牌照的大客車被歹徒劫持。大約兩小時後,南京警方通過官方微博發布信息:“……將嫌疑人陽兵開槍擊傷後擒獲,兩名人質安全解救。”事後警方向新聞媒體提供的通稿,絲毫沒提及人質受傷。南京當地媒體也做了無人質受傷的報道。然而,網絡上網民的質疑聲隨即出現:“南京特警,你有何臉面說人質成功獲救?請問躺在省人醫搶救室裡的李姓傷者是不是車內的人質?” …【详细】

人質解救 應有勇氣接受失敗

  昨日,南京大巴人質劫持案中,人質之一李某的家屬向記者證實,李某臉頰受槍傷,于江蘇省人民醫院外科ICU病房接受治療,現李某傷情有所好轉。有知情人士稱,人質李某在警方的逮捕行動中,被警方開槍誤傷,擊中臉頰,傷情嚴重,正在江蘇省人民醫院外科的ICU中接受治療。   就在日前的一些報道中,無論是當地電視媒體,還是其他傳統紙媒,我們都看到有這樣的話,“為確保人質安全,警方果斷處置,將嫌疑人陽兵開槍 …【详细】

文過飾非的“安全解救”需向公眾道歉

  南京劫持人質事件,被當地警方描述為“安全解救人質”;在當地媒體的報道中,民眾稱“狙擊手不簡單,人質安全獲救,嫌犯被擒,這樣的解救很成功”。但是,隨著網民質疑和記者深入採訪,這起很“安全”的人質解救行動,卻越來越暴露出“有驚有險有傷害”的事實。   縱觀南京警方解救人質的過程,有一系列的存疑之處。比如,南京警方已然得知殺人嫌犯乘坐的大巴車可能途經南京,大巴車車牌號碼以及由此引出的抵達南京的 …【详细】

“大巴劫案”人質解救不必諱言“失敗”

  南京大巴人質劫持案中,據人質李某親屬吳先生稱,李某確實受了槍傷,子彈由左側面頰打入,由右側面頰穿出。李某面部骨折,現已經由鋼板固定,數顆牙齒脫落。李某的喉嚨插了一根呼吸管,不能說話,但意識清醒。吳先生稱,南京警方已向家屬承認,李某的傷是警方開槍誤傷所致,並表示李某治療產生的費用由警方支付。記者試圖聯繫南京警方,但南京市公安局宣傳處芮(音)姓處長、許(音)姓科長及浦口分局宣傳部門王姓主任均未接聽 …【详细】

 往期回顧

更多 >>
首頁 | 港澳新聞 | 國際時事 | 兩岸專區 | 軍事聚焦 | 評論世界 | 財經視角 | 文萃大觀 | 中評電訊 | 時事專題
關於我們 | 中評動態 | 招聘人才 | 聯系方式 | 鏈接方式 | 中評律師 | 驗證記者証 | 免責條款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國評論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