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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口水仗” 法律插手家務事?

  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並於翌日生效。“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等規定引起廣泛的熱議和爭論,仿佛發生了一場倫理地震。不少網友擔心,法律過度保護看得見的公平——也就是強勢一方的權利,會不會導致實際意義上的不公平,導致弱者最終在付出青春後,感情與財產一無所有。這個司法解釋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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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引發網絡“口水仗”

  “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一公布,立即引發了網絡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網友認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護了在婚姻中處於強勢地位的一方,損害了弱者的利益。 “鼓勵徹底AA制”的新婚姻法也被網友戲謔成“樂了地產商、愁了丈母娘”。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婚姻法新解釋可能會改變年輕人的擇偶觀念,首選由“富二代”變成情投意合的“ …【详细】

房子到底該歸誰?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引熱議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釋13日開始實施。“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等規定引起廣泛的熱議和爭論。   近年來,中國婚姻感情問題正經歷顯著的變遷。近五年來全國離婚人數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為7%,2010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267.8萬對。而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也逐年上升,2010年達到1374136件,案件中相對集中反映出婚前貸款買房、夫 …【详细】

新婚姻法:保障強勢者權利 忽視強勢者義務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在網上引發熱議。一些網友認為,法律本身是公平的,能最大限度保護私人財產。   但不少網友擔心,法律過度保護看得見的公平——也就是強勢一方的權利,會不會導致實際意義上的不公平,導致弱者最終在付出青春後,感情與財產一無所有。 支持:讓父母們更放心   “人家辛辛苦苦裝修、還貸,憑什麼因為一紙婚書就得歸你所有?”   “tnli”等網友表示,最新的 …【详细】

從今天起,不再為房子而結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發布,8月13日起正式實施。重點對結婚登記瑕疵的救濟手段、親子關係訴訟拒絕親子鑒定後果、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買房的處理等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數據顯示,2008年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共1286437件,且逐年上升。案件相對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予房產等爭議較大 …【详细】

婚姻法新解釋充斥太多婚姻危機的因子

  最高法院12日發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13日起正式實施。依據“解釋”,“親子關係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後果”,“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最高法院網站8月12日)   從立法或司法角度看,此次發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當然是一個更有利於準確適用法律、促進合理裁決和公正解決婚姻 …【详细】

《婚姻法》的問題,還是婚姻觀的問題?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並於翌日生效。正如以往《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司法解釋的每一次出台,都要激起巨大的爭議,此次更不例外,冷嘲熱諷,怨聲載道,不絕如縷,仿佛發生了一場倫理地震,令我們的婚姻與家庭的根基開始動搖。   事實上,真正有所爭議的只是第七條: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而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應認定為夫妻 …【详细】

婚姻法新解釋未重視農村現實

  從目前司法解釋的內容上,我們很難看到有對農村家庭特殊背景的顧及,也未體現出司法對農村婦女權益的關注與保護,整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多少有些“城市人的法律”傾向。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婚姻法解釋(三),13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有關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界定,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尤其是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解決了許多舉全家之力買一套房為子女婚嫁的父 …【详细】

中國婚姻股市的潛力股靠譜麼?

  最高法出台了一個對於《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產權,原則上說歸登記方所有。也就是說,如果閣下結婚之前您父母幫您貸款買了房子,您的配偶是沒有資格擁有這份財產的。對此,某晚報就發布一個記者調查,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該解釋或許可以改變擇偶觀,使得嫁富二代不如找一個潛力股。   房子當然是中國式結婚的要件之一,有與沒有差別還是挺大的,寧可坐在寶馬裡面哭、也不坐在自行車後座上笑,這話 …【详细】

“清官難審”只應限於家務事

  周五,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前個人按揭買房離婚時歸個人。在房價高企的大背景下,這個規定引發了諸多爭議,有評論說“從今天起,不再為房子而結婚”,有網友說“房產商樂了,丈母娘愁了”……   這話顯然有些天真,因為無論是丈母娘還是未婚妻本人,大多數女性只是覺得生兒育女要有一個安樂窩,是為了結婚而要房,並不是為了房子而結婚。所以,即便離婚後房子不歸女兒,丈母娘也不會因此取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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