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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與指標 | |
http://www.CRNTT.com 2018-11-19 00:18:11 |
一、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的內涵發展 兩岸恢復民間交流交往以來,大陸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主要手段從推動經濟層面的交流與合作,逐步擴展到文化教育等其他領域。為了給予台胞更多優惠和照顧並促進改革開放,大陸對台胞進行經濟行為比照外資、社會行為比照外籍人士,使得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迅猛、有效分享了大陸發展紅利,但這種特殊性和差異性管理,客觀上也強化了“內外之別”,不利於其融入大陸經濟社會發展體系、增強對大陸發展的理解和認同。 在新的歷史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基礎上,創造性提出了兩岸融合發展的新理念,更加注重兩岸經濟發展的包容性、均衡性和普惠性,強調擴大台胞的受益面、增強台胞的獲得感,強調對大陸台胞社會融入、認同培育的帶動效應,有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持續、健康和穩定①。 2014年春北京兩會期間,“促進(兩岸)經濟融合”首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是中央對台工作新思維與對台政策調整的一個重要信號。2014年11月1日,習近平在視察福建平潭與部分台資企業負責人座談時,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的概念:“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大陸人口多,市場大,產業廣,完全容得下來自台灣的商品,完全容得下來自台灣的企業。歡迎更多台灣企業到大陸發展。” 2015年3月4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聯組會時,提出“兩岸制度化協商取得新成果,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不斷深入,各領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台海局勢總體穩定”。5月4日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習近平再次明確“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2015年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對台資企業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的模式,為台胞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穩定透明的營商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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