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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南海仲裁案與南海斷續線

http://www.CRNTT.com   2018-09-06 00:10:01  


 
  對於所謂南海仲裁結果,中國外交部早已多次作出鄭重聲明,該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仲裁裁決的影響,中國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仲裁裁決的主張和行動。最後,記者拋出了一個令美國倍感尷尬的問題:美國未來是否考慮批准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托納聲稱,美國向來遵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然國會還未批准通過,但我們會呼籲國會批准通過的”。之後,托納明顯不願再就南海問題多說什麼。當鳳凰網記者再度提及相關問題時,托納不禁說,“天啊,又回到南海上啦?”鳳凰記者詢問,日本的沖之鳥衹有9平方米,卻聲稱擁有所有海洋權益,美國怎麼看?托納再度撇清,稱美國基本上不對全球小島礁的屬性抱持立場。托納大聲讀出了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即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該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鳳凰記者追問,那沖之鳥就完全不能維持人類生活,其他國家可以在沖之鳥200海里專屬經濟區進行捕魚和自由航行嗎?托納回答說:“我剛才已經請你參考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我們遵循它的法律定義。”對於所謂南海仲裁結果,如前文所述,外交部已作出鄭重聲明。

  二、受理南海仲裁案司法機構合法性存疑

  從目前收集和掌握的相關資訊看,受理菲律賓提起南海仲裁案的臨時仲裁機構的合法性受到質疑。2016年7月13日即仲裁結果宣佈的第二天,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就指出,這個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聯合國系統的國際法院毫無關係,與位於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一定關係,但不是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2016年7月14日聯合國官方微博聲明,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與其沒有任何關係,國際法院同時發表聲明指出,國際法院作為完全不同的另一機構,自始至終未曾參與所謂的南海仲裁案。此前,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也表示對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實體問題不持立場。由此可見,接受南海仲裁案審理的臨時仲裁庭根本不是能夠有資格履行國際司法義務的“國際法庭”,它的組成和運作完全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因此作出的所謂裁決也沒有權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無效和無拘束力的一張“廢紙”。這也是為何仲裁結果公開之後,衹有包括日本在內的少數幾個國家在興風作浪,宣稱這個裁決結果“有法律約束力”。南海仲裁案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以來,第一個依據《公約》第15部分設立的所謂臨時仲裁庭。但這個仲裁庭本身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質,以及運作模式都沒有經過嚴格程序審核並加以界定和固化,其合法性存疑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目前出現這種狀況是《公約》制定當初始料不及的,有被強權政治所利用的嫌疑,首創了一個非常不好的典型案例,在國際社會產生了巨大的惡劣影響。連《華爾街日報》、《法新社》等一些世界知名媒體也有後悔之意,它們被一時蒙騙在相關報道中,也曾把這個菲律賓前政府單方面請求成立的臨時仲裁庭稱作“聯合國仲裁庭”。好在現在聯合國有關機構已公開聲明與這個仲裁庭撇清關係劃清界限,否則世界輿論還可能會幫著少數國家扛著國際司法機構“百年老店”的大旗,攻擊中國對南海海洋權益的主張。

  現在真相大白,得出三個結論:一所謂臨時仲裁庭與聯合國麾下的“百年老店”的國際司法機構毫不相干。二所謂臨時仲裁庭自身的合法性存疑,否則不需要扯大旗作虎皮。三由於上述兩個原因,目前無人可以為上述臨時仲裁庭組成的合法性提供保證,因此其作出的最終裁決結果根本沒有權威性和公信力,毋庸置疑最終結果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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