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嚴峻評“台旅法”:衝擊中美建交基礎

http://www.CRNTT.com   2018-03-03 00:40:46  


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嚴峻。
  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 李娜)2月28日,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台灣旅行法”,接下來只要特朗普總統簽字,這部旨在提升“美台”所有層級官員“互訪”的《台灣旅行法》將會成為正式法律。一時之間,這項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的議案是否能最終落地,以及如果美方不顧中方的強烈反對,這部法案將對未來中美關係及台海局勢帶來的實質性傷害成為關注焦點。

  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嚴峻圍繞此問題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嚴峻從“台灣旅行法”法案的條款內容分析表示,“台灣旅行法”一旦成為美國法律,對行政部門有相當的壓制力,將給台灣官員在美肆意活動、以及美台高層互訪打開方便之門,將會直接衝擊中美建交基礎。

  嚴峻介紹道,美國國會兩院已經通過“台灣旅行法”法案,一旦特朗普總統簽署,或者國會兩院在總統否決後再次強勢多數通過,而使之成為生效的法律,這將在台灣問題上產生嚴重後果,造成惡劣影響,對台海和平穩定及中美關係產生巨大衝擊。

  “台旅法”一旦成為美國法律,將會帶來什麼嚴重後果?嚴峻表示,首先,“台灣旅行法”在台灣高層訪美問題上將對美國行政部門構成巨大壓力,主要體現在,第一,該法不僅在第3節(a)款聲稱“鼓勵美台所有層級官員互訪”是“國會的意見”(sense of congress)——“sense of congress”一般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如同不久前通過的美國《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8)第1259條涉台部分也僅是sense of congress——而且在(b)款中表示,這還是“政策聲明”(statement of policy),並強調“允許”(allow)美台高層互訪“應該成為美國的政策”(should be th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第二,或許有人認為,該法案即便經總統簽署成為美國法律,但由於美國行政部門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所以還是可以“實質凍結”它,就如美國國會1995年即已通過有關將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遷往耶路撒冷的法案,但美國行政部門一直按兵不動(直至最近才決定遷館)。但是,嚴峻指出,“台灣旅行法”成為法律後可能情況大不一樣。

  他表示,無論是“搬遷使館”還是“軍艦互泊”,都只能由美國總統、行政部門及軍方來發動。今後美國行政部門或許不會主動派高官訪台,也不會邀請台灣高官來訪,但如果美國國會或民間團體,比如美國的大學高校、基金會等向台灣高官發出訪美邀請,行政部門若拒發入境許可,可能面臨被相關團體依“台灣旅行法”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訴訟,這將給美國行政部門造成巨大壓力。

  因此,從這個角度理解,嚴峻對中評社表示,“台灣旅行法”一旦成為美國法律,對行政部門是有相當壓制力的。而且更嚴重的是,當年李登輝訪美時美國在這方面並無明確法律規定,當時美國行政部門也對其在美活動做出相關限制,但依“台灣旅行法”,美國不僅“應當”(should)“允許”(allow)台灣高階官員(high-lever officials)入境,而且還應“對其尊嚴給予適當的尊重”(“appropriate respect for he dignity of such fficials”)(Sec.3.b-2),這將給台灣官員在美肆意活動創造更便利條件及更大舞台。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