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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一帶一路與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17-12-31 00:03:50  


 
  綱要中,“強根本”這一塊主要呈現在“中國各地方開放態勢”這一節。該節精要地指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大陸要充分發揮境內各地區的比較優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強東中西互動合作,全面提升開放型經濟水準。然後,如本文前一節中提到的,整體規劃上,“一帶一路”的藍圖將整個大陸包括台港澳分為四個區塊,分別論述其角色功能。

  其中,台灣的部分被歸納在“沿海和港澳台地區”這個區塊。這個區塊的具體文字敘述如下:“利用長三角、珠三角、海峽西岸、環渤海等經濟區開放程度高、經濟實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的優勢,加快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支持福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充分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福建平潭等開放合作區作用,深化與港澳台合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推進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福建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和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加大海南國際旅遊島開發開放力度。加強上海、天津、寧波-舟山、廣州、深圳、湛江、汕頭、青島、煙台、大連、福州、廈門、泉州、海口、三亞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設,強化上海、廣州等國際樞紐機場功能。以擴大開放倒逼深層次改革,創新開放型經濟體制機制,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形成參與和引領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成為‘一帶一路’特別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排頭兵和主力軍。發揮海外僑胞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獨特優勢作用,積極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為台灣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作出妥善安排。”

  坦白說,在這些文字裡,台灣所佔的份量不大。就具體規劃而言,台灣的角色功能被定位在配合福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發揮福建平潭開放合作區作用,以及推進福建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的規劃裡。就制度化的合作機制來說,只有“為台灣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作出妥善安排”這句有些含糊的說法。就此而言,台灣在“一帶一路”的參與空間似乎有限。不過,這些規劃如果放置在“一帶一路”所輻射出去的大平台和大網絡中來理解,其引申出來的意涵就很豐富了。

  基於地緣和血緣關係,以及加強福建發展建設的政策意向,近年來大陸方面在規劃兩岸經貿往來和產業合作時,一直希望能強化台灣和福建之間的連結。先是2009年5月,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其後,在2011年3月,批准《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由發改委在4月公佈施行;並且從“十一五”規劃開始,就將海峽西岸經濟區有關的建設理念納入。就大陸的立場來說,這些規劃立意良善,用心良苦。

  不過,台灣方面的反應一直不是很熱烈,主要是受到客觀經濟規律和主觀政治偏好的影響。在客觀經濟規律方面,受到時空環境影響,台商進入大陸的聚落先在珠江三角洲落腳,後來到長江三角洲發展,再延伸到環渤海和其他內陸地區,此一發展路徑已經對於台灣企業進入大陸產業集聚的形成和生產網絡的佈局,產生了一定程度的路徑依賴效應。如果大陸方面希望在既有路徑之外,開闢以福建為主要樞紐的兩岸連結新路徑,就需要在福建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的規劃上,釋放出更具吸引力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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