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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雜誌:如何妥善處理“民國”符號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5-06-14 00:50:43  


 
  “一國兩制”既是實現和平統一的手段,又是實現統一後的政治安排。首先,“一國兩制”體現了策略的靈活性,它“允許一個國家存在兩種制度,允許兩個不同管轄權的‘高度自治’,允許維護不同制度與不同生活方式,不僅‘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還可以‘繼續投票、選舉照搞’,允許繼續搞資本主義那一套,說到底是允許維護現狀。”另外,“一國兩制”亦堅持了政策的原則性,“兩制”的前提是“一國”,不論是香港、澳門還是台灣,它實行不同制度的前提是必須共同維護“一中框架”,維護“一個中國”,不能造成“兩個中國”。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來說,“一國兩制”方針策略遇到的關鍵問題在於“一國”或“一中”的分歧,“兩制”歸根到底是允許維持現狀,符合兩岸共同的需求利益,而關於“一國”或“一中”的問題,兩岸雖然在維護“一中框架”上存在一定共識,但對於“一中”的具體內涵的解釋仍然存在分歧。“中華民國”作為一個國家政權符號在台灣仍然屬於一種較為普遍的政治認知,並且近年來,在“台獨”勢力“去中國化”運動的影響作用下,在台灣的“民國”符號還發生了一些異變,逐漸被曲解成“台獨”意識。兩岸政治關係中“民國”符號的問題,不僅對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帶來複雜的影響,而且直接給“一國兩制”方針的推進實施帶來阻礙。因此,在當前不斷深化推動“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理論和實踐創新的背景下,有必要首先釐清一些“民國”符號的相關問題。

  當前“民國”符號的政治空洞性

  首先,應當客觀地認識到“中華民國”作為一個曾經的國家政權符號其內涵在當前是空洞的。要認識“民國”符號的政治空洞性關鍵是要釐清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替代“中華民國”的繼承關係問題,如果是政府繼承的話,“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之下的一個政權符號,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實現政府繼承之後,“中華民國”就已經不復存在,“中華民國”也不再具有政治上的意義;而如果是國家繼承的話,作為一個擁有行政機關、人口以及外交國的國際行為體,“中華民國”仍然可能具有一定政治意義。從國際法的角度來分析,“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的政府繼承的關係。根據國際法的一般標準,判斷繼承關係是屬於國家繼承還是政府繼承的關鍵在於繼承前後的國家是否具有同一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其領土、主權與之前的“中華民國”相比並未發生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締結國際條約、恢復聯合國席位以及與其他國家建交都是按照政府繼承規則進行。在國際事務中,為避免造成“兩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不承認國民黨政權、斷絕與國民黨政權的關係作為建交的先決條件。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宣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進一步在國際社會證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實現政府繼承的事實。此後,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在整個中華大地(大陸和台灣)上只存在一個主權國家意義上的國際法主體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以中國(China)指稱這個國際法主體。而“中華民國”作為一個政權符號已經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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