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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已到打破權貴資本結構時

http://www.CRNTT.com   2014-09-17 10:20:45  


 
  從道理上講,早就應該這樣做。國有企業高管具有行政級別,可以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間自如轉換,是政府任命來經營國有資產的管理者,拿的當然不能是“市場”的薪酬。行政級別和其中的福利待遇,本身就已經是對他們的一種“報酬”。如果強調自己不是政府官員,應該拿“市場”的薪酬,實際上是享受雙重好處。如果一個國企高管要按“市場”拿薪酬,他大可以不要體制內身份。可是,據調查,99%超過50歲的國企高管不願意離開體制去換高薪,可見他們還是挺會算賬的,知道體制內的收益高於體制外。

  另外,什麼叫作“市場”的薪酬?這有點似是而非。假定一個國企高管年薪100萬,一個普通國企員工10萬,我們能說他們10倍區別的薪酬就是“市場”決定的嗎,大概不是吧?這種區別,很可能跟貢獻、能力之類沒什麼關係,而只跟企業權力結構中不同位置的“報酬”有關,不同的薪酬對應著權力結構中不同的位置。換句話說,高管拿100萬,就因為他是高管,如此而已。

  反對限制國企高管薪酬的聲音總是假定:國企高管中的很多人(如果不是全部的話)是有能力的“理性的經濟人”,因此,用金錢來“激勵”他們相當重要。言外之意是,正如公務員們如果不加薪就沒有“積極性”一樣,游走於政府和市場之間的人有強大的博弈能力,有“合法傷害權”或能成功轉嫁成本,對他們“限薪”,他們或者跳到私營企業,或者不好好幹呢?最終,還是國家、老百姓來埋單。換句話說,你是拿這幫人沒辦法的,只能用高薪來贖買他們。

  這有一點點“威脅”的意思。好像國企高管薪酬不高得不合理,就沒人幹了,也找不到人幹了一樣。但現實當然不是這樣的。

  它是這個論調的翻版:預設人們只有拉開很大的收入差距,才有“動力”,才能有整體的福利。不幸的是這早已被證偽。中國陷入貧富懸殊,社會和經濟風險重重的境地,一定程度上和這種論調的盛行相關—而現在正是消除這些風險的時候。

  另外,國有企業,也包括政府機構,並不是免受監督和制約的樂園。如果不滿足國企高管和公務員的胃口,他們就行使“合法傷害權”或轉嫁成本,讓國家和老百姓來埋單,那豈不意味著制度監督不存在?如果存在,完全監督不了他們?

  從某種意義上講,限制國企高管薪酬,有消除混亂的功能,是政府的歸政府,是市場的歸市場,不能兩面通吃。在此基礎上,應該打破所存在的權貴資本結構,並推進這個意義上的國有企業改革:不提供公共或半公共產品的國企,打破壟斷;提供公共或半公共產品的國企,回歸到其為全民提供公共福利的職能。
  
  作者:石 勇 來源:南風窗 日期: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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