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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莫讓“夕陽紅”變“老來窮”

http://www.CRNTT.com   2013-10-29 11:50:16  


 
  多工作一年,多繳費一年,自然等到退休的時候能夠得到更多的養老金,這不叫優惠,因為多得的那一點錢是你用被延長的辛勤工作換來的。不光根據中國的,根據美國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多工作的人也能計算出更多的月養老金。美國就把按照複雜公式計算出的一筆錢叫做“全額退休福利”(PIA)。當然,每個人退休前收入、工作年限等計算條件是不同的,福利的多少也就因人而異。當下,美國退休大潮的主力軍是1943-1954年生的人,如果在66歲退休,就每月能領足額退休金了,而如果他們往後推遲,那麼每晚一年,養老金就能在全額退休福利的基礎上增加8%,直到70歲為止(政策不鼓勵70歲以後的老人繼續勞作)。如此一算,一個今年70歲老人,今年退休的話,能夠得到的月養老金是他66歲時退休的1.32倍,而如果他是在67歲時退休,則是1.08倍。在這個情況下,人們根據自己的健康狀況會判斷到底延退有沒有賺頭,自己延退多久有賺頭,從而作出選擇。

  德國的經驗是認年齡可也認工齡、認就業能力,劃分細致,絕不一刀切

  從2012年開始,德國的養老金制度又改革,1947-1963年間出生的人,法定退休年齡被作出不同程度的推遲,而1964年及以後出生的人,退休年齡被提高到了67歲。看起來,隨著退休年齡的推遲,德國也沒有什麼像美國那樣額外的獎勵。事實是,同年開始,德國也實施一項新的養老金措施,如果一個人年滿65歲(原來的法定退休年齡),而工齡又滿了45年就可以退休。45年聽起來也挺恐怖。不過這個“工齡”裡大有文章,照顧孩子(直到孩子10歲)這樣的勞動也被承認,也算工齡。

  還有相當部分的老年人想要繼續留在工作崗位或者在勞動市場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很困難。所以德國有一項制度叫作“失業者和半退休者養老金”。一個人假如到了63歲且已經交保15年,而他找不到工作處於失業又或者打零工的狀態。那麼,就可以申領養老金,不過離法定退休年齡早一個月申領,養老金也就少千分之三。換算下來,63歲退休的人,每月養老金比65歲退的人少7.2%。此外,德國的養老金,依據性別、工種(主要是是否是礦工)等情況的不同也有分別。

  這些“划算”都是建立在“不折本”的基礎上

  一招叫打折提前退。不管德國還是美國,其實都可以在法定年齡之前提前申領養老金的,除了一般是從法定退休年齡前5年可以開始申領外,德國有個條件是工齡滿了35周年(與“失業者和半退休者養老金”的15年工齡不同)。當然,這意味養老金要打折扣,美國最少的,是全額退休福利的70%(1960年以後生人)。

  另一招叫與時俱進。美國是跟著物價與時俱進。美國從1975年開始構建了“可樂計劃”,即生活費用自動調整機制(cost-of-living adjustments,COLAs),使養老金給付隨物價漲幅而同步調整。比如,美國公布的最新COLA值為1.7%,假設某退休者每月退休金為4000美元,則他在今年的月退休金就調整為4068美元(即4000×101.7%),多了6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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