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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以寧:當前應首抓的四大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3-05-15 08:39:27  


 
  國有資本配置體制改革:可以提高國有資本的使用效率、配置效率

  文章分析,國有企業體制的主要弊端主要表現於以下五個方面:一是政府幹預太多,二是自行運轉機制不靈活,三是行業壟斷性強,四是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五是創新能力差。由於國有企業資本雄厚,上述弊端的存在使得國有企業的盈利狀況同國有資本總額是不對稱的。按機會成本理念,以“不賺就是賠”、“賺得少也是賠”的標準來衡量,國有企業的業績從整體上說是不佳的。

  怎麼改?正確的改革思路應該是:把現存的國有企業體制改為國有資本配置的新體制,也就是要進行國有資本配置體制的改革。在這種改革思路的指導下,今後,改造國有企業體制的著重點不在如何調整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權限,而在於把它的權限規定為只管國有資本的配置,而不再管國有企業的運作。國有企業盡可能改制為股份制企業,其中又盡可能改制為上市公司。它們同其他非國有的或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上市公司一樣,一律自主經營管理,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監事會行使各自的權力和承擔各自的責任。

  新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之下,可以設置若幹個國家投資基金公司,分工(主要按行業劃分,也可以是綜合性的)管理國有資產的配置狀況,並可以撤出某些經營不善的企業,也可以增資到某些盈利的或產能短缺的企業中去。國家投資基金公司是國有資本具體的投資主體,它們負責對本公司所投資的股份公司資本經營效果的考核。而對國家投資基金公司的運營和本投資基金公司所屬國有資本配置效果的考核,則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這樣既有利於產業結構的優化,又有利於國有資本配置效果的增加,更有利促進對國有資本已經進入的股份制企業、上市公司對自身業績、設備更新、創新能力和盈利效果的關注。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一定要放在初次分配上

  文章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當前急需推行的關鍵性改革措施之一。需要弄清楚的,首先是把重點放在初次分配方面,還是把重點放在二次分配方面?應該是:初次分配的改革更加重要。

  收入的初次分配照理說是市場機制起作用的結果,只要確實由市場機制按人們提供的生產要素的貢獻大小(所提供的生產要素的數量、質量和作用)進行收入分配,那依然是符合市場規律的。在市場調節下所出現的收入分配差距,再由政府主持下進行的二次分配調節。

  然而在中國現階段,市場機制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歷史因素的影響、經濟生活中的行業壟斷繼續存在的影響、計劃經濟體制對初次分配的工資標準和級差的影響、勞動力市場上買方和賣方力量的極不對稱的影響等,所以不可能真正形成由市場調節作為基礎性調節所謂均衡條件下的工資率。

  比如,農民初次分配收入是在非均衡條件下形成的。這可以從四個角度來解釋。第一,農民還沒有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因為農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權、使用權,而沒有產權,不能用於抵押、轉讓。土地流轉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市場外因素的幹預,農民的土地收入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農民甚至不可能對未來的收入前景有預先的策劃。而利用土地的“尋租”行為,負擔恰恰落在農民身上。第二,農民工可以在城鎮和企業中工作,但他們卻是勞動力市場中最弱勢的受雇群體。農民工與城市居民的身份不同,農民工的權利受限制,而雇用農民工的單位或企業相對於農民工而言,是強勢的。雙方地位的不對稱性,更大於城市居民中的受雇者們。第三,農民種植農產品或飼養家畜家禽並從事銷售所得到的收入,由於農民們所處的是弱勢地位,無法爭取到合理價格,常常被壓低價格。這就使農民初次分配收入減少。第四,二元勞工市場的存在使求職者受歧視,農民工只能進入低級勞工市場,無法進入高級勞工市場。在這方面,農民受到的歧視比城市居民求職者更為突出。上述這四個角度的分析清楚地表明,農民和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所處的地位是十分不利的。他們初次分配的收入少,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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