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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農民工市民化的權利障礙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4 10:33:29 |
■ 以構建穩定的勞動關係推動農民工市民化 農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是定居城市,定居的前提是有一份穩定的城市工作。但迄今為止,農民工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就業不穩定。在浙江的調研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平均每人每年換工作0.45次,很少有農民工能夠在同一企業工作兩年以上。特別是大量中小企業,與農民工簽訂正式用工合同的比例很低。大量報酬低廉、“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農民工的存在,構成了不穩定的勞動關係,既使企業缺乏提升員工知識和技能水平的動機,也使農民工更加看不到職業發展的前景,選擇離開所在企業時更加義無反顧,如此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在當前勞動力供求關係已發生重大轉變、地區性和季節性招工難已經成為常態的大背景下,促進企業構建穩定的勞動關係一舉多得,不僅有利於農民工在城市定居從而實現市民化,也有利於企業員工素質的提升從而增強企業在更高層次上的競爭力,還有利於勞動者工資水平的提高從而改善收入分配狀況。具體做法,可從鼓勵農民工加入企業工會、在此基礎上引進工資集體談判制度和第三方協調機制等方面著手實施。 ■ 需要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配套改革 在調研中得到進一步佐證的一個事實是,農民的宅基地、承包地的土地財產權利制度的缺失,構成了阻礙農民工在城市定居的一個重要拖拽。其結果造成這部分人在城市和農村的兩栖占地以及大量農村土地的閑置,加劇了土地資源的緊張狀況。應對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實施改革,形成產權清晰、權利平等、成果共享的城鄉一體化新格局。通過對農村承包地、宅基地、山地、草場等資源的確權、登記和頒證,賦予農民土地等所有資源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 ■ 可考慮對現行生育政策進行調整 調研中還了解到,許多農民工不願意在城市落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城鄉有別的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國的總和生育率近年來已經降到了超低水平,已經有不少學者大力呼籲調整現行計劃生育政策。實行城鄉統一的生育政策,普遍放開二胎,應當是一個值得重點探討的政策選擇。這樣做,首先對於緩解未來中國的人口劇減有益,同時也能破除阻礙農民工轉變為市民的一大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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