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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光遠: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實施細則很失敗

http://www.CRNTT.com   2012-11-27 08:41:23  


經濟學家馬光遠
  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訊/11月23日,浙江省發布了《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方案共12條細則,內容包括這規範發展民間金融、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加快個人境外直投試點等內容。目標是“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構建與溫州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體系,使金融業成為溫州市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促進產業升級、經濟轉型中發揮重要作用。”

  3月28日,國務院批准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總體方案以來,在這份引人注目的方案裡,國務院給了溫州在金融改革領域五個方面試點的權力:一是正式將民間金融納入主流的融資制度體系,提出要制定規範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民間金融的陽光化之路正式啟動;二是為民間投資設立金融機構鬆綁,提出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而提出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更是有重大的制度突破和創新;三是提出要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四是在機構創設層面探索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路徑,鼓勵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提出要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小微企業債券融資等;五是在產權交易體系方面,提出要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此項政策有望在溫州催生全國最大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產權交易的場所。

  然而,國務院的總體方案只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比如,民間借貸如何陽光,民間金融如何發起設立銀行等金融機構,都沒有具體的路線圖。也就是說,國務院關於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這出大戲,只是給了原則性的指導方案,並沒有給溫州具體的“劇本”,具體怎麼演,將難題都交給了浙江和溫州地方。從事實來看,在缺乏真正劇本的情況下,溫州沒有像大家期待的一樣拿出魄力和勇氣在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建設方面有實質性的進展。近8個月的時間,除了成立民間借貸服務管理中心,金融主管部門由金融辦升級為金融局之外,並沒有太多的實質性的動作,特別是,國務院批准的總體方案裡關於民間借貸如何陽光化、民間資本如何打破壟斷,進入銀行領域,以及探索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等,溫州自己也一直限於紙上談兵。比如,溫州金改中一個最大的亮點是,允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也可以轉為村鎮銀行。但是,截止目前,既沒有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也沒有一家小額貸款公司成立村鎮銀行。而問題的症結就在於,各種審批權不明確和沒有下放的情況下,溫州自身根本無法決定很多試點事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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