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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局長下跪上訪 不僅是個黑色幽默

http://www.CRNTT.com   2012-05-07 11:19:52  


  
組織程序混亂,正義難以伸張

  信訪背後:政權組織碎片化,公民投告無門

  中國信訪機構分布廣泛,且呈多樣化,為民眾表達意願、伸冤訴苦提供了多種渠道。但其的分散化也帶來了較多問題:信訪機構臃腫,管轄重複,分工不清,職責不明,法律地位模糊,缺乏統一協調的機制,從而導致多頭信訪、重複信訪、信訪及其處理的成本高昂而效率低下,不同信訪機構相互推諉,對信訪的答覆和解決方案相互矛盾。公民訴求除了司法途徑,還有行政複議,還有信訪,但信訪只能協調、批轉或酌情處理,對信訪部門做出的處理結果或答覆不服,只能請求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政權組織上的碎片化,只能讓公民在開始訴求之前,需要接受各個“相關部門”的篩選,也就是說能不能提起訴求,不在公民而要先看各個部門的臉色。

  “有關部門”泛濫,責任不好追究

  按理來說,法治健全的國家,通過行政途徑比如信訪來最終解決糾紛只是處在輔助地位,甚至不存在這種機構,正是因為法治尤其是司法不獨立、不公正的現象常常發生,加上司法訴訟成本和司法效率低下,導致公民更多地選擇信訪渠道。看起來,政府給公民提供更多的救濟途徑,但是這也導致了政府部門設置的叠床架屋。政府部門的自發擴張和重複建設,必然導致“相關部門”多多,模糊不清,出現應對公民訴求“踢皮球”現象,大大增加了公民維權的難度。【詳細】

  政出多門,上訪遭遇政策障礙和行政反擊

  “相關部門”泛濫,不僅是讓公民訴訟“無的放矢”,而且經常出現政策打架的現象,訪民在上訪的時候,往往是難以找到可靠的政策依據,政府部門又掌握著各自政策的自由裁量權,公民訴求自然常常碰壁,莫衷一是,越級和纏訪也就難免了。比如原信訪局長下跪上訪一事,信訪接訪和公安部門以及公民心中的立案標準並不一致,而且信訪部門也沒有足夠的權威推動公安部門立案。再比如,按照司法原則,法院應當始終對民眾開放。但在中國,法院卻可以剝奪民眾的訴訟權。過去二十年來,有些法院曾經自行規定:不受理因為拆遷引起的糾紛,不受理因為徵地引起的糾紛,不受理因為證券欺詐交易引起的糾紛,不受理諸多類型的官民糾紛,不受理因為計劃生育執法引起的糾紛等等。 

結語:信訪是個局

  各個“相關部門”缺乏權力傳導配合,政策又相互打架,目前的信訪更像一個局:給你訴求的機會,但並不能為你解決問題,如果越級上訪或纏訪,那麼就是你的不對,便可以對你採取維穩措施,這就為維穩提供了“合法性”,結果上訪成了一場冒險。同時,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據《信訪條例》作出的處理意見、複查意見、複核意見和不再受理決定,信訪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信訪猶如引蛇出洞,讓維權者提前暴露。(本期觀察員:符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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