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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獎醜聞:臨時工成“頂罪”的脊梁?

http://www.CRNTT.com   2011-07-20 12:33:37  


 
盛大林:“中華脊梁獎”評出個“最牛臨時工”嗎

  2011年07月20日08:06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盛大林 

  但凡出現了無法推卸的糗事兒,當事單位往往都說那是“臨時工”幹的

  繼17日中國經濟報刊協會表示協會公章被冒用後,18日,“中華脊梁”活動另一“主辦方”——中國紀實文學研究會會長劉守家也表示,有人冒充該研究會,偽造並發布了“中華脊梁”活動文件。活動承辦方、北京國發中科信息技術研究院稱,文件是一個臨時工偽造的,該人工作不到1個月,於5月份辭職。

   “中華脊梁獎”事件持續發酵。起初,主辦方都不承認收費,在有人曝出紅頭文件的情況下,承辦單位不得不承認有收費這回事,但錢還沒有收到。後來,幾家主辦單位又先後表示“被冒充”了。現在,承辦單位竟然又稱“中華脊梁”活動文件是臨時工偽造的!

  又是“臨時工”!這個法律上早已被取消的稱呼,近年來時常在關鍵時刻“站出來”。比如,行政執法中打人了,或者發生安全事故了……但凡出現了無法推卸的糗事兒,當事單位往往都說那是“臨時工”幹的。因此,北京國發中科信息技術研究院祭出“臨時工”這個“法寶”並不讓人意外,不過這個“臨時工”格外可疑——

  一、臨時工能掌握單位的公章嗎?“中華脊梁”活動文件中都蓋有大紅公章,而公章是權力的象徵或代表,在任何單位都由負責人或者核心職工掌握,一名工作不到1個月的臨時工怎麼可能掌握單位的公章呢?如果這名臨時工能掌握所在單位的公章且有權下發文件,那他簡直可以稱為“史上最牛臨時工”了。

  二、臨時工偽造文件的動機是什麼?但凡作假、偽造等,行為人都是有利可圖的。可是“中華脊梁”活動文件中的收款人是主辦單位,而不是某一個人,更不是那個臨時工。既然如此,那名臨時工為什麼要偽造文件?他圖的是什麼?

  三、主辦方為何到現在才說偽造之事?7月10日頒獎,作家李承鵬隨即提出了質疑並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如果文件是偽造的,當事單位應該立即指出來,為什麼要等到輿論嘩然數日之後才說?這不能不讓人懷疑:所謂“臨時工”不過是臨時找出的“替罪羊”而已。我甚至懷疑,這個“臨時工”根本就不存在,因為國發中科連他的名字都沒有透露。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臨時工”不僅不能讓他一走了之,而且應該把他送上法庭!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也就是說,偽造公章及公文是一種犯罪行為,受害單位應該向司法機關報案,警察應當將這名“臨時工”緝拿歸案!

  這名“最牛臨時工”究竟是誰呢?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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