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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高樓大火燒出什麼樣的教訓

http://www.CRNTT.com   2011-02-05 09:42:21  


 
  之二,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外牆包了一層易燃的保溫板,是造成火災的重要原因之一,據悉,這種易燃保溫板當地建築普遍採用。上海“11.15”火災後,各地都對高層建築的火災隱患進行了排查,在這些排查中,為什麼萬鑫大廈的安全問題未被發現,為什麼易燃保溫板依然在沈陽流行?現在國內許多建築商為了利潤最大化,往往使用不加阻燃劑的保溫材料,對此有關部門恐怕不能再放任自流下去,理應進行強制把關。

  之三,沈陽高樓大火的直接原因是煙花燃放。春節假期才開始,因為煙花燃放造成的惡性事故卻出現多起,三天前,上海一名44歲的任姓男子在燃放禮花彈時遭炸身亡。昨日零時27分,順義一小區燃放煙花引爆炸,造成1死1傷。今年除夕夜,北京同仁醫院共收治了78名因燃放煙花爆竹而受傷的民眾,其中大部分為禮花彈所傷。

  煙花爆竹頻頻造成事故,當然與民眾的安全燃放意識缺乏有關。不過這其中,是否也存在執法機關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呢?據目擊者介紹,皇朝萬鑫大廈出事前,在大廈樓下擺了大量“大火力”的禮花鞭炮,長達一兩百米,離大廈非常近。在繁華鬧市區,如此危險的燃放行為,為什麼沒有被糾正制止?

  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屢禁不止,法律是否應有所作為。刑法已經擬增設“危險駕駛”罪,醉駕不論情節均拘役。為維護公共安全,這樣的依“風險”而非“結果”定罪的思維,是否可以同樣適用於煙花爆竹燃放。例如,禮花彈危險性極大,非法燃放禮花彈,無論是否造成事故,都應追究刑責。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是對公共安全的重大威脅,不出重手遏制,悲劇恐怕將不知伊於胡底。

新聞鏈接:沈陽大火 謹防“暖房子”成了“火房子” 
來源:長江網;2月5日
 
  3日2時許,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發生火災。皇朝萬鑫大廈外墻包了一層保溫板,沈陽某建築公司人士稱:“目前當地建築普遍採用易燃保溫板,樓房外面就像包了一層火藥,一旦一處起火,很快就會全面燃燒,非常危險。”(據2011年2月4日《新京報》)

  此番沈陽市皇朝萬鑫大廈大火再次印證:聚氨酯泡沫等易燃裝修材料已成為當前火災亡人的罪魁禍首,相關部門應盡快出台規定,杜絕聚氨酯等用於外墻保溫和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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