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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小夥廖珍平自殺引發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9-17 09:55:16  


 
  騎車撞人負全責

  據廖珍平家人介紹,孩子的名字是爺爺給起的,平,寓意平安。

  1991年7月23日,廖珍平出生於四川省大英縣一個山村,其父母早年來京打工。廖珍平上中學時到北京讀打工子弟學校。畢業後,他在姑父的幫助下,在房山一家飯店當服務生。後來,他被廚師看上,開始學徒做廚師。

  去年9月初,廖珍平離開房山,回到了父母暫住的豐台區郭公莊,並在附近一家餃子館當廚師。同年9月13日早上7時30分許,廖珍平騎電動自行車去餃子館上班。出門沒幾分鐘,他就給母親打電話說:“媽,我撞人了。”

  廖珍平撞的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老人的兒子王某說,當時老人去公共廁所,結果被撞斷了骨頭。

  得知兒子撞人,廖珍平的母親但啟英騎車到了現場,當時,傷者已被救護車拉走。但啟英說,交警讓她去醫院看看傷者,她說身上沒錢,就回家了。廖珍平則和傷者家屬一起去了交警隊。最終,廖珍平被認定負事故全責。

  傷者家屬要3萬

  據但啟英說,當天中午11時許,廖珍平帶著幾名傷者的家屬回家。兒子哭著說:“媽,你給我3萬元錢。”但啟英回答說:“哪有3萬啊,我從沒見過那麼多錢。”兒子又說:“媽,你就借我3萬。”但啟英說:“人家要多少你就給多少啊?”

  但啟英說,自己對3萬元的數額提出異議後,傷者的家屬破口大罵,嚇唬她不給錢就把兒子的腿鋸斷。隨後,兒子帶著傷者家屬去向老鄉借錢,錢沒借到,兒子被對方開車帶走。

  對於這個過程,被告方提出異議。王某說,從交通隊出來後,廖珍平和他們去了醫院,問了大夫關於傷者手術費的數額,隨後到廖珍平家拿錢。當時,廖珍平的母親聽到要3萬元,便一下子站起來,一邊打廖珍平一邊說家里沒錢,並對王某等人說廖珍平不是她兒子,說廖珍平已經18歲了,不管了,還往外推廖珍平,讓他滾。王某說,他們沒有打罵廖珍平,因為沒借到錢,他們就一起離開了。

  廖家房東的兒子說,當天他聽到廖珍平的母親大聲說,“我沒錢,你找別人借去吧”,並稱自己看見廖珍平哭,他媽給了他一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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