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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於軾:我們有理由不保護知識產權?

http://www.CRNTT.com   2010-07-28 08:11:06  


茅於軾
  中評社北京7月28日訊/“一連串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下,中國幾無還手之力。表面上看,咱們確實理虧,難以理直氣壯去應對。因為相對於發達國家,我們更多的是知識產權的使用者而不是創造者,‘盜版’‘仿冒’成了代名詞。但就現階段而言,這種保護對我們的損害是很大的,並不符合我們的利益需要。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審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如何維護自身利益呢?”鳳凰網今載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的文章“我們有理由不保護知識產權?”,內容如下:

終極目的:保護使用者

  通常,大家以為保護知識產權就是為了保護知識創造者的利益,發明者的利益,但我認為保護知識產權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使用者。

  那麼,就已經發明出來的知識而言,是不是最好不收任何保護費,大家隨便使用,這樣對全世界的百姓最為有利呢?但是這樣做對於正在發明過程中,以及還沒有開始的發明就非常不利。發明是有成本的,有的要付出很高的代價。如果使用知識不付費,誰還有積極性去搞發明呢?最後受害的是全體人民,正因如此,知識產權需要保護。

  但是要記住,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是鼓勵知識的創造,讓大家能夠以合理的價格享用知識。否則,如果我們實施了保護,但大多數人卻因此而享受不到知識;或者價格奇高,使消費者吃了虧,我們就沒有保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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