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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一座寺廟的現代生存

http://www.CRNTT.com   2010-06-18 12:07:14  


 
  三聯生活周刊:這事實上還都是內部因素,外部原因呢?

  葉小文:還有西方的壓力,主要是美國等西方國家不斷地譴責我們“迫害宗教”,每年的人權報告,還有宗教自由委員會的報告不斷地罵,把我們列為“特別關注國家”。另外,就是利用達賴問題,不斷向我們施壓。

  三聯生活周刊:能否這樣理解,除了中國共產黨人對宗教問題認識論上的變化,加上內部與外部因素,2001年我們到了必須從政治與理論層面正式面對中國的宗教問題了。

  葉小文:是。我們必須來看看宗教究竟是什麼,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怎麼讓它不成為壞東西,怎麼成為為我所用的好東西。

  三聯生活周刊:那麼,如何判斷現在中國的宗教所處的階段呢?

  葉小文:應該說現在中國的宗教總體上仍處於恢複發展期。講宗教信仰自由,強調它積極的因素同時,還需要注意另外一個方面,就是熱和亂。那麼就要管,怎麼管,得依法。

  三聯生活周刊:我們注意到2004年國務院出台了《宗教事務條例》。

  葉小文:對,我就要說這個。依法管,那就要定法律。一開始說要定宗教法,不好搞啊。宗教法,顧名思義要說清楚,你要管哪些宗教。中國宗教只有五大宗教,這是我們傳統,是大家公認的。世界宗教可不止五大,印度教、猶太教、東正教,你認不認啊?所以,首先要確認並定義宗教本身,就很困難。再說宗教法,它是一個雙刃劍,反過來就制約政府。政府還沒想明白,它本來要管,先來了一個繩子捆它的手。但沒法也不行,所以就搞了一個《宗教事務條例》。又一場爭吵。沒有宗教法,哪來宗教條例?沒有母法哪來子法?但就得先從搞兒子搞起。問題又來了,宗教怎麼管呢?有關信仰的事。我在理論上又做了解釋。我們無意管宗教,信仰怎麼能管呢?但宗教不光是信仰啊,它是個社會實體,它有它的組織,制度,公衆生活。既然是社會實體,就要和其他的社會實體發生關系。一發生關系就有交叉,公共關系就出來了,公共利益就出來。所以,就要把涉及國家和公衆利益的宗教事務管理起來。政府是公權力啊,宗教信仰自由,人家要磕頭燒香關你什麼事情啊,對不起,你涉及宗教公共事務。要燒香可以,但不能滿大街到處燒啊,不能燒到失火,我得規範你,這就涉及公共事務了。你要念經,我不管你,但你要把異教徒趕出去,就涉及公共利益了,為什麼要把不信教的趕出去呢?我這就立論了,宗教事務管理,是調節涉及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涉及公共利益主要是有形的東西,團體、組織、場所、跨區的活動等等,這就是宗教事務條例規範的內容。

  三聯生活周刊:這就是你入境美國時所做的解釋,幫助修廟的。

  葉小文:我總結過一個管理宗教事務的定律:我們管理的強度和涉及宗教觀念的深度成反比,和涉及公共利益的深度成正比。這裡所講的公共利益,指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美國還有故事,他們經常問我,您信什麼教?我不信教啊,共產黨員怎麼能信教呢。好啊,不信教你來管宗教,可見你是掌控宗教的。我只能來腦筋急轉彎了,你說我信哪個教好?我都不信,我都信,我都尊重,我家里佛經、《古蘭經》、《聖經》都有。如果我光信基督教,伊斯蘭教高興嗎?我信伊斯蘭教,佛教高興嗎?我都不具體加入,但我對它們都好。他們說這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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