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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改 反對派須展誠意

http://www.CRNTT.com   2010-06-10 11:12:00  


 
                     政改建議必須合法合憲

  一、有關建議修改《基本法》,制定第二個“十年政制發展時間表和路線圖(2010-20)”。須知修改《基本法》絕非兒戲,需要較長時間研究諮詢,醞釀意見,實在難以在倉促的時間內完成修改程序。

  二、有關要求中央作立場性表述,說明2020年落實立法會普選時將取消任何形式的功能組別選舉。筆者認為,這個訴求仍存在不少原則性的問題。第一,中央豈能獨聽一方之言,忽視工商專業只別等功能團體的意見而接受這個方案?全面廢除功能組別涉及香港政制的重大乃至於根本性的轉變,何況目前社會仍有大量希望保留功能組別的聲音,在此極具爭議性的問題上,怎能期望中央以“大石壓死蟹”的方式預設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模式?第二,要求既不切合現在的實際情況,又不符循序漸進原則。根據《基本法》,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應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及循序漸進的原則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的《決定》中特區政府在適當時候就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提交報告的“政改五部曲”的規定,其實就是兼顧了《基本法》中“實際情況”及“循序漸進”的兩大原則。對於功能組別的存廢,如今依然未有主流民意,更無人能夠預知香港未來的實際情況會如何。第三,也是更重要者,如果要求中央在本應由特區政府負責諮詢及報告意見的問題上預先表達立場,到時肯定會有人批評中央向特區政府施壓、干預特區政府施政,乃至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既然反對派成員表示已拿出誠意與中央溝通,希望也能夠理解中央與特區政府須持守一國兩制的原則,對彼此憲制角色互相尊重。

  三、反對派對2012年的政改方案提出了兩點建議。首先,他們要求現方案中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新增的五個民選區議員功能組別議席,由全港市民以一人一票選出,可是在現階段要求將該五個新增的功能組別議席擴大至由全香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容易引起質疑是否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該建議一下子改變了目前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難以符合《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故現實上將也難以在香港社會形成主流意見,也難以說服議會內多數功能組別議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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