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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作海:“你們走了我咋辦”

http://www.CRNTT.com   2010-05-19 10:40:32  


 
  還有一個細節:為了讓趙作海認可賠償方案,相關人員選擇在非常時刻——5月12日淩晨2點。把時間選在半夜,這個時間點很微妙。正如趙振舉所稱,“明明政府有正常的工作日,為啥他們不在白天找趙作海談,與趙作海簽協議,而是在夜裡11點以後來,在淩晨兩點簽?那個時候,經過幾天的勞累,加上白天一整天沒休息,他的腦子根本就不清醒了。”

  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一般的邏輯是,“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但相關部門主動賠償,這說明他們急於息事寧人。另一方面,相關部門有乘人之危的嫌疑。要知道,由於剛走出監獄,趙作海還是有所恐懼,不敢理直氣壯地索賠,因此剛開始一再稱“政府給我多少我要多少,怎麼都行”,在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抓住時機,就用65萬元堵住了趙作海的嘴。這也足以看出相關部門的狡黠之處。

  “被害者”趙振晌的突然回歸,使趙作海得以雪冤,那麼這一次,趙作海靠什麼走出陷阱,還原權利,拿取更多的國家賠償?如果說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應該受到懲處,那麼此次翻版的“刑訊逼供”的主導者,是不是也該受到懲處?(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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