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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 有那麼難嗎

http://www.CRNTT.com   2009-12-01 10:47:15  


打擊詐騙需要跨部門的團隊協作
  中評社台北12月1日訊/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兼副研發長楊永年今天在《中國時報》登出文章“反詐騙有那麼難嗎”?作者表示:“十大民怨中,詐騙猖獗排名第二。其實電話與網路詐騙在台灣橫行多年,嚴重影響秩序與治安。問題根源在於,詐騙集團分工嚴密形成合作無間的工作團隊,但政府反詐騙結構與分工卻相對鬆散,難以形成跨領域反詐騙工作團隊。”文章內容如下: 

  具體而言,針對電話與網路詐騙,“行政院”下設有“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院長為召集人,相關單位包括“內政部”、資策會、“國科會”、“經濟部”、“財政部”、“衛生署”、“交通部”、研考會),“警政署”設有一六五專線,“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設有科技中心(含偵九隊與電信警察隊,主要針對大型網路犯罪進行偵辦,包括大筆個資洩漏案件),各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設有網路犯罪小組。 

  從前述結構看來,主要面對電話與網路詐騙犯罪進行處理的是警察,資通會報的形式功能大於實質功能。但實際上警察只能作末端犯罪處理(所以才有在全台灣反詐騙日動員全台灣警察在ATM前站崗的反詐騙策略),對網路犯罪源頭(如個資洩漏)著力有限。因此,以目前政府的結構與分工,所能發揮的功能就受到限制,主要的理由有四: 

  第一,資通會報功能有限:由於電話與網路詐騙涉及電信、網路通訊(科技)、商業行為、跨國網址與伺服器等跨領域與跨部門業務。當詐騙集團已形成跨領域與跨地域(含跨國)的緊密團隊,我們政府仍以“鬆散”的分工架構因應。並不是我們政府官員不認真,而是整合機制沒有出來。 

  例如就筆者瞭解,資通會報因係任務編組,且屬科技取向,所能發揮功能相當有限。可行辦法是與目前“治安會報”結合,只是目前的治安會報也是任務編組,因此,除非在“行政院”本辦指定整合單位,否則難以發揮整合功能。 

  第二,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整合功能不強:目前一六五反詐騙專線設於保一總隊,與刑事偵查辦案系統不同,所以連結性或整合性還有改善的空間。或許因為這個原因,所以過去才發生一位老婆婆已向一六五專線報案,但後來仍被歹徒詐騙數百萬的案例。重點在於,一六五專線未來可以努力的是,可針對過去詐騙案例經驗,設計整合策略,針對有限的“詐騙信息”,立即形成“反詐騙行動小組”,或可強化反詐騙功能。 

  第三,科技警察跨部會整合力弱:就筆者瞭解,刑事局科技(網路)犯罪偵查人員科技能力很強,問題是他們偵查過程發現的源頭管制問題,無法獲得其它部會的重視。例如,明明大家都知道網購問題重重,個資側錄與洩漏問題嚴重(個人交易紀錄洩漏或遭賤賣屢見不鮮),但因這至少牽涉“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財政部”(金融管理與通匯業務)、“經濟部”(商業登記)、“法務部”(詐騙與個資洩漏的處罰規定)等部門。這背後跨部會的協調聯繫與問題解決,就不是科技警察能力所及。 

  第四,基層員警偵辦的誘因不高:曾有基層辦案人員告訴筆者,因為他們是“偵查員”,必須適用偵查員績效配分規定。因此,雖負責網路犯罪,但因網路犯罪績效配分一般較低,所以對偵辦網路犯罪的誘因不高。為提高或找回“網路警察”偵辦“網路詐騙犯罪”熱情與績效,警察績效配分應作適度調整,或應就整個績效配合制度進行檢討。 

  綜言之,當詐騙集團跨領域緊密合作之際,我們政府機關的跨域合作仍在原地踏步。因此除非政府高層能打破官僚體系,建立跨部會或跨部門的“夢幻”工作團隊,否則政府永遠追不上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