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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 資源性省份振興契機

http://www.CRNTT.com   2009-07-17 09:16:08  


資源稅改革對資源富有地區的經濟發展是契機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訊/據報道,近日資源稅改革方案已上報全國人大法工委,一旦獲批便可正式啟動。此前5月份國務院公布的《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已提到,今年要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要研究制訂並擇機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評論員萬磊文章表示,在當前經濟初顯回暖,但國際經濟形勢仍有很大不確定性的局勢下,提高資源稅範圍與稅率,其實是在經濟刺激與財政赤字之間做權衡。在成品油稅收改革之後,財政收入已經得到一定改觀,中央將視角移向資源稅也是勢所必然。

  目前反對資源稅徵收的聲音主要有,資源稅會加大企業經營成本,進而打擊微觀經濟,最終成本會轉移到終端消費者頭上。這對消費也不利。但據相關研究,資源稅調整對於中國產品的總體價格衝擊在減小,這實質上是為資源稅的宏觀調整提供了微觀支撐。

  文章認為,資源稅徵收包括稅率在內的諸多細節設定一方面需要起到真正促進各類資源合理配置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必須保證其最終用途能實現資源的公共價值最大化。對於資源性省份來說,資源稅改革應成為其振興契機。

  經濟學研究表明,合理的資源稅有利於減少資源開采外部性所帶來的市場失靈,其作用過程是通過加大企業成本對其施加硬約束,促使企業競爭回歸到社會均衡的層面上。當然,確保這一過程的前提是,資源開采利用這一商業過程中的透明度以及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盡量去除尋租行為對於企業經營造成成本與競爭層面的扭曲。這一點在資源稅收的利用上也是如此,必須調理好相關行政架構提高其運作效率,才能讓新增的地方財政投入真正意義上的公共產品上,最終取得公共資源回歸公共用途的效果。

  此前,資源稅過低導致資源性省份沒有從資源輸出中獲得應有的利益,最終導致在生態保護等省內公共產品投入上極為欠缺,而發達省份在享受低價資源的同時得以將更多資本投入到本地區的綜合發展上,這進一步拉大了地區差距。數據表明,資源稅對西部的稅收貢獻就很低,這成為西部滯後發展的原因之一。此外,出口國外的資源型產品,因為資源稅成本占比很低,造成貿易順差過大,進一步推動資源過度消耗,最終將資源紅利讓與國外。

  文章強調,在當前區域經濟平衡越來越成為宏觀決策重點的背景下,通過資源稅改革來加強相應省份的發展力度,就成了一個經濟刺激與財政赤字之外的權衡重點。當然,從當下經濟危機的階段看,資源稅改革後,中央與地方如何分配利益則是另一層面的考量,如果中央在大規模財政刺激之後面臨過大的赤字壓力,則資源性省份仍然可能不得不做出部分犧牲。從長遠看,資源稅改革後的獲益主體仍然應該是資源性省份,以彌補其長期以來的區域性發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