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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港思路必須與時俱進

http://www.CRNTT.com   2009-04-28 11:00:16  


治港思路也必須與時俱進
  中評社香港4月28日訊/資深評論員周八駿今天在《文匯報》登出文章“為了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作者指出:“如果香港不能創造性地把握和解決‘一國兩制’的制度性差異以加快與廣東省珠三角經濟一體化,香港特別行政區就無法在全球經歷當前金融經濟政治巨變後的新格局中保持她既有的高度開放優勢和國際地位。 ”文章内容如下:

  香港前途何在?這是大多數香港居民憂慮的問題。如果香港不能創造性地把握和解決“一國兩制”的制度性差異以加快與廣東省珠三角經濟一體化,香港就無法在全球經歷當前金融經濟政治巨變後的新格局中保持她既有的高度開放優勢和國際地位。談論香港管治,必須始終是為了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序言》第二段指出:“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這就把“一國兩制”方針的出發點和歸宿說得明白了——“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基本法》的全部章節條款都體現和服從這一宗旨,其中,包括:循序漸進地實現普選目標、為維護國家安全而自行立法以及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的緊急措施。 

           治港思路必須與時俱進 

  “香港的現實情況”——香港的內部經濟政治社會情勢和外部經濟政治及其他環境——是因時而變的;“香港的歷史情況”固然已定格在歷史長卷之中,但是,香港社會對於自己歷史的理解和情感也因時而變。所以,無論國家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貫徹《基本法》,“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的具體任務,也必然因時而變,貫徹落實《基本法》也就必須與時俱進。這也是沒有成功先例可資借鑒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偉大實踐必須不斷探索、與時俱進的道理。 

  中央代表國家,對於全面準確地貫徹《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承擔至高的憲制責任也擁有至高的憲制權利。多年來我反覆闡述一個基本觀點: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中央直接領導下的行政主導體制,因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能與中央至高的憲制權力衝突和抵觸;在當前和可預見未來,倘若沒有中央強有力地行使其憲制權力以貫徹其憲制責任,那麼,任何一位行政長官都不可能實施有效管治,香港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將無法維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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