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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制方案 台灣擔心什麽

http://www.CRNTT.com   2019-06-09 00:08:24  


 
  三、繼往與開來

  任何一項方針政策的提出都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隨時間的推移和背景的變化,難免會提出變與不變的問題或思考,這是一個存量確定和增量提出的選擇。鑒於國情,對台“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內涵,主要反映在歷任領導人對台的政治承諾或表態,這些承諾或表態就是“一國兩制”在台灣實施的重要內涵。在當下來探索“两制”台灣方案,必然面臨對已有政治表態或承諾的再思考。

  總體而言,大陸已有表態或承諾的內涵實質上是賦予了台灣一種“政治自治”,而不是以地域居民或民族為載體的管理自治,如“港人治港”或“少數民族區域自治”等。對於這種政治自治的給予,是否有必要繼續堅持?這是當下一個眾說紛紜的問題,也是一個探索台灣方案時必須要予以釐清的問題。這個問題實際涉及“和平統一”的邏輯問題,簡而言之,提出和平統一是基於實力的權宜之計?還是基於一種國家發展的價值觀?如果是權宜之計,隨著實力的此消彼長,收回或改變已有承諾是符合邏輯的;但這種把“和平”解決問題視為一種權宜之計,會對大陸希望和平統一的可信度大打折扣,會讓和平統一的難度增大,其結果很可能是事與願違,最終難免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中國人打中國人的歷史悲劇(儘管美國人在後台支持台灣,但在前台搏殺中付出生命和財產損失的是兩岸同胞。)⑫

  如果說毛澤東時代從武力解放台灣轉變為和平解放台灣,是實力不濟的權宜之計或謀略的改變;改革開放以來,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邏輯就有了與時俱進的演進。鄧小平把和平與發展視為浩浩蕩蕩的世界潮流,因此提出和平統一的方針也就是順應世界潮流之舉。習近平總書記把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寓於與世界各國共同發展、共享繁榮的和平發展之中,“一帶一路”的倡議和實踐具體地展現了和平發展的文明史觀。與此同時,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兩岸一家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真誠地表達了追求和平統一的意願和決心。換言之,今天大陸堅持和平統一方針的邏輯是建立在更大格局之上——中國對人類發展未來的文明史觀(亦即價值觀),具有前所未有的胸襟和自信。堅持和平統一的方針,不會因台灣地區領導人變化而變,也不會因大陸的經濟和軍事實力的增強而改變。

  和平統一的政治基礎實質上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政治原則,二是統一後充分尊重台灣既有社會制度的政治承諾,亦即接受或認可台灣既有政治體制、經濟制度等存在的合法性。⑬當然,必須指出的是,如果沒有政治原則,也就沒有政治承諾。堅持和平統一不僅要堅持原則,也包含著遵守承諾,這是對歷史的繼承。當然,必須指出的是,和平統一的一個前提條件是,必須形成台灣不能獨立也無法獨立的阻遏機制,為此,大陸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加強國防建設等舉措,這些都是針對可能的“台獨”或外國干涉,具有排除非和平可能的威懾功能,是為和平統一創造條件的機制,對此也應堅持不變,這也是體現歷史的繼承性。

  對歷史的繼承並不排斥與時俱進的開創。鑒於歷史的局限,“一國兩制”設想的初衷也有其局限性,突出地反映為強調兩岸制度區隔的一面,而對兩岸經濟社會融合認識或關注不夠,這與當時兩岸的經濟差異較大、經濟全球化開放程度不夠、科技進步水平有限等不無關係。根據香港的經驗,僅強調制度區隔,“井水不犯河水”,⑭而忽略社會經濟融合之趨勢,會給後來香港與內地的人員交往、基礎設施聯通等帶來一些爭議性矛盾。由於欠缺相應的制度融合的支持,需要臨時“補課”,進而容易引發社會不安或不滿情緒,增加了“兩制”運行的交易成本。因此,在探索台灣方案時,一定要根據當下的發展情勢以及未來發展趨勢,增加和豐富“兩制”的內涵,處理好“兩制”與社會經濟融合的辯證關係,為統一後的長遠發展奠定制度基礎。具體而言,可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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