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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社會融合發展現狀與階段

http://www.CRNTT.com   2017-11-22 00:32:34  


 
  文化認同屬於精神層面,是社會融合的最高形式。包括習俗、教育、生活方式、文學藝術、宗教、行為規範、價值觀念等內容,文化認同不僅意味著不同群體之間互相尊重對方的風俗習慣和文化理念,走出差異性對抗,而且一致和認同的精神內容不斷增多,最終實現心理認同及身份認同。

  關於兩岸社會融合,大陸學者更重視“一體化”的研究,台灣學者則更重視“多元化”的研究。陳先才、劉國深(2010)將兩岸社會融合視為兩岸社會一體化的目標。“兩岸社會一體化實質就是海峽兩岸在諸領域的社會整合,以最終推動兩岸社會的全面融合。”他們認為兩岸社會融合的內容包括兩岸民眾在生產、就業、求學、教育、市場、消費、居住、婚姻、醫療、養老、娛樂、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諸多領域的全面整合。②陳先才(2014)提出兩岸民間社會融合在性質上就是兩岸民眾在頻繁往來過程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化二為一的過程。從此種角度講,兩岸民間社會的融合問題其實就是要解決兩岸民眾的認同問題。③

  這種看法代表了大陸學者的普遍觀點,即將兩岸社會融合的目標與表現歸結為認同問題。兩岸社會融合發展,就是更強調交流合作的目的,要緊緊圍繞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強對兩岸命運體的共同認知,也就是把握住兩岸同胞要以心相交,增進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以實現同胞心靈契合為導向。④有學者就此提出,“文化認同總是與民族認同聯繫在一起,而政治認同則更多地與國家認同如影隨形。文化認同側重的是民族成員不可退出的族屬命運,而政治認同則凸顯了社會成員選擇、判斷和評估的主觀價值意旨。近代以降,政治認同的現實式微逐漸演變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詹小美、王仕民,2013)⑤兩岸社會融合當然既要促進兩岸文化認同,也要促進兩岸政治認同。當然,“不論是認同主體對國家的選擇,還是國家對認同主體的接納,都不再完全局限於特定的族群、文化、宗教、制度所形成的規定性,它們之間是相互開放的系統。”(林尚立,2013)⑥

  台灣學者對兩岸社會融合的研究更側重“多元化”的方向。對於多元文化現象,台灣社會是隨著1980年代原住民運動與客家運動的發展而逐漸重視起來。在1980年代後期的民主化過程中,多元族群文化紛紛得到宣揚與發展,最終形成以“四大族群”為主、“兩性平等關係”為輔、摻雜“鄉土文化”、“母語”懷舊的多元文化(張茂桂,2002;劉美慧,2011)。⑦正是在多元文化競相表達的過程中,為了整合與聯繫不同的文化差異,“多元文化台灣”逐漸成為台灣社會廣泛的認同方式(葉玉賢,2012)。2004年台灣當局提出《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明確提出:摒棄同化融合政策,主張尊重差異、共存共榮的多元文化政策。同年台灣“教育部”制定“發展新移民文化計劃”,一方面協助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融入台灣社會,另一方面促使民眾接納不同文化,共同建構“包容融合的多元文化社會”(劉美慧,2011)。島內部分研究指出,台灣政治面向的國家認同因素影響,或許大於兩岸社會接觸的效果(陳志柔、于德林,2005)。不管兩岸民眾接觸程度如何,民眾原先的政治態度和統獨思想,才是決定其對待大陸兩岸政策與交流的態度的關鍵。事實上,島內政治動員和政治競爭的影響,高於族群的社會接觸(王甫昌,2002)。相互交流可能改善兩岸民眾互相的觀感,但也可能加深原先的偏見,既定的統獨思想是關鍵因素之一,交流與社會融合與政治認同沒有必然關係。此外,族群態度評估也是影響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因素,兩岸文化交流推動者,必須考慮台灣民眾對於大陸的族群評估,才能規劃適當的文化交流時間表。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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