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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反恐改法律 | |
http://www.CRNTT.com 2015-01-28 12:24:51 |
近日,針對《沙爾利周刊》的恐怖襲擊案,讓法國社會大為震動,畢竟,相對於英、美而言,法國素來是太平多了。儘管案情還未最終查清,但已有基地組織的分支機構站出來“認領”了此案;隨後,一場多國領導人參加的反恐大遊行聲勢浩大,表達了各國打擊恐怖主義的堅定決心。 話說回來,“批判的武器當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質力量還必須由物質的力量摧毀”,要應對恐怖主義特別是“伊斯蘭國”(IS)的新一波攻勢,必須拿出點實質性的東西來。而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歐美各國政要紛紛表示,要促使本國立法機關修改法律,授予執法機關更大的權限,必要時可以對本國公民採取更嚴格的限制措施。 這些舉措,也引發了一些質疑:人權天賦,這麼一來,豈不是侵犯了本國公民的正當權益麼?為了安全,犧牲一部分自由,到底值不值得? “別再回來!” 實際上,很多國家都曾在戰爭期間臨時修改法律,最大程度地保護國家利益,減少被敵人滲透的風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比如,在二戰初期,美國曾出台《敵國僑民登記法案》,強制德國裔的美國公民登記,並隨時可能有軍警登門檢查;珍珠港事件後更是通過總統令,將日本裔美國公民遷移到中部貧瘠地區居住,說白了就是集中營;吊銷日裔公民的各種執照,其銀行存款一律收歸國有。直到二戰過後多年,美國政府方才對此表示道歉。 而如今各國的反恐行動,雖說規模比不上世界大戰,但其影響並不亞於一場小規模的戰爭,只不過是敵人更加隱蔽、更加捉摸不定,其襲擊目標不再限於軍用而是常常針對無辜平民。二戰是與成建制的法西斯軍隊作戰,反恐則是與分散、隱秘的極端組織在戰鬥。 因此,面對反恐的嚴峻形勢,各國立法機關採取類似於戰爭期間的做法,也算是有理可循了。9·11事件之後,美國制定了《愛國者法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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