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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權利的進步是現代治理轉型的動力

http://www.CRNTT.com   2014-11-05 10:33:07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毛壽龍
  中評社北京11月5日訊/2014年9月30日,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與騰訊思享會合作舉辦的“熱點問題三人談”在北京舉行。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毛壽龍教授,文化部藝術研究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寧教授和北航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高全喜教授,就“中國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這一主題展開深度討論。會議由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馮興元主持。

  毛壽龍表示,治理是一種現代的概念,以權利(Right)為基礎,完全有別於基於權力(Power)的古代政治統治,權力的邊界是個人的權利。劉軍寧認為,現代治理的特征是在於夥伴關係而非君臣關係,而要想轉向現代治理結構,需先統一概念。高全喜認為,保障個人權利的法治是實現現代治理的基石,儒家對此貢獻不大,因為它沒有形成制約政治的憲政框架。以下為學者討論實錄:

  現代治理的基礎是權利而非權力 

  毛壽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

  傳統上一般認為,統治是一幫人和另外一幫人的、基於身份的一種統治,有一種是沒有身份的,叫僭主,統治者有合理的身份進行統治。這是過去的一種定義。也就是說,對國家來講,有統治才有秩序;對經濟來講也是,如果沒有統治的話,市場經濟也沒有秩序;對公民社會和個人生活也一樣,比如國家沒有強力統治,個人就會有各種各樣的不良消費、不良嗜好、不良行為;甚至在科學家層次也是,如果沒有國家的統治,很多人甚至連身份都沒有。即使是在三國時期,大家都認為漢朝要完蛋的時候,很多英雄都以擁有漢朝的身份為榮,比如說關公,封他一個“漢壽亭侯”,後面一直說他是“漢壽亭侯”;三國第一英雄呂布是“溫侯”,就一直說自己是“溫侯”。

  古代的統治基本是以身份為基礎的一種治理,權力來自於身份,你是天子,就有天之子的權力;你是宰相,你是一品大員,你是先烈,都是根據身份來的;甚至你是丈夫,對妻子有丈夫的權力;你是家長也一樣。

  從統治到治理,是一種現代的概念,這種概念以權利(Right)為基礎。所有的秩序、所有的東西都是以考慮到權利為基礎,而不是以身份為基礎,有權利才有身份。比如,在村裡,不是因為有戶籍才有權利;在小區裡,不是因為你在這裡有戶籍,才對小區擁有管理的權利,而是因為你在這個小區買了房子,作為業主的身份,才會擁有對這個地方決策的權利;包括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不是因為給你一個所長、理事長的身份,而是因為你參與到這裡,投入了精力,作為一分子,這個事情才跟你有關係。用身份去確定你的權利,那是過去,以權利為基礎確立治理的結構,是現代文明的產物,對市場經濟、公民社會、公民自由權利的保護非常重要。

  以權利為基礎的是扁平化的結構,不需要等級化的結構。以身份為基礎的結構往往是等級化的,自上而下的統治,你的生活目標,甚至人生的意義、生存的空間都是由有身份的個別人來控制。你在城市裡,市長決定你腳下的這條路是直的還是彎的,你身邊種的樹是銀杏樹還是什麼樹。如果是在以權利為基礎的社會結構,你長期在這個地方生活,會有你的財產與各種各樣的權利,以這個權利為基礎來確定你家門口該種什麼樹、院子裡有什麼擺設、呼吸什麼樣的空氣,這都是由權利人自己做決定。至於公共部分是權利人合夥,以民主的方式來做出決定。如果有糾紛,則根據法律解決。這種法律是以衝突的個人為基礎,在人類歷史上叫普通法體系,而不是由國家制定規則說,只有姓毛的才能用筆,姓劉的人才能用刀,姓高的人才能騎馬,這都是不對的。任何人有刀具可以用,也可以不用,還可借用,但要經得權利人的同意。所以是一個複合的權利結構,在此基礎上才是真正的治理。

  目前看到很多學者講統治到治理,沒有講到權利,只是講統治方式的轉變,好像實行的是精英的治理體系,提高了治理能力,但實際上還是一個換著方式的統治體系和統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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