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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為什麼習近平必須以強硬姿態反腐 | |
http://www.CRNTT.com 2014-06-27 09:58:55 |
隨著副國級的蘇榮和身份微妙的令政策近期相繼落馬,江西、山西等省的腐敗堡壘相繼被攻破,此輪大規模反腐漸入“高潮”,同時提升了人們對反腐的預期。可以說,時至今日,已經少有人懷疑習近平和王岐山的反腐決心了。 自鄧小平以來,中共領導人對於“腐敗亡黨亡國”的論述不絕於耳,但真正把它上升到“亡黨亡國”高度,從而將反腐作為一種戰略,而非僅僅一種策略的,可能只有習近平。那麼,習近平為什麼要用這種霹靂手段強硬推進反腐? 按照一般定義,腐敗是對公權力的濫用,並因此損害國家或公眾利益的行為。貪腐只是其中最為人所痛恨的一種。中國目前的腐敗,除了具備腐敗發生的一般特點外,也與中國處於社會轉型這一特定歷史階段有關。在這個大轉型、大變動時期,思想的混亂、道德的沉淪、紀律的鬆弛、信仰的消失、制度的虛無使得人們一切向權力和金錢看齊,金錢是社會真實的拜物教。每個人都用自己手中擁有的各種資源,包括權力、知識、關係、美色等交換金錢,從而形成了一個全民腐敗的環境。 官員作為社會的管理者和實際主宰者,其擁有的各種資源比一般人要多得多,因此,在制度缺失和監督匱乏的情況下,也就非常容易把手中掌握的權力和資源變現為金錢。媒體曾以120個省部級腐敗高官為樣本,指出高官貪腐行為契合時代經濟特征,與市場經濟共生共長,呈多發趨勢,並在此過程中進化為複雜的高級形態。何況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之交,理論界還有一部分人鼓吹“腐敗有理”或“腐敗是改革的潤滑劑”等論調,為官員的腐敗掃清理論的障礙,使得官員腐敗起來也“理直氣壯”。 這樣的客觀環境造就了亘古未有的驚人腐敗——動輒一個小小的科長,貪腐金額就能達幾千萬甚至上億;在一個副局級官員的家裡,竟然搜出現金上億。所謂亂世當用重典,不用重拳無疑已不足以遏制這股禍亂全社會的腐敗勢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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