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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國際化的真正目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4-06-01 08:30:07 |
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王國剛文章認為,將國際貨幣體系視作各國為了保障資金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的利益而進行博弈的均衡結果,將更有助於揭示這種國際經濟制度安排的實質,也有助於避免那種認為可以憑借國際貨幣地位獲得單方面經濟優勢的錯覺。對於人民幣國際化而言,避免上述錯覺尤為重要。只有擺正人民幣國際化的真正目的,才可能逐漸實現這一目標,並且避免在這一過程中重蹈那些不成功的國際貨幣的覆轍。 作為權益配置機制的國際貨幣 文章表示,貨幣在一國範圍內和在國際範圍內有著至關重要的區別。一般來說,國內貨幣是由該國家的政府通過法律等制度方式界定的,但國際貨幣並非一國政府及其法律所能確定的。在各國和地區的貿易活動中,國際貨幣或者通過國際市場的交易在共識的基礎上選擇形成(如貴金屬本位),或者通過各主要國家之間的協商談判形成(如布雷頓森林體系)。這種形成方式的內在機理是,貨幣是權益關係代表物,直接關係著相關的各方權益。在一國範圍內,貨幣制度的選擇雖然會影響到國內各方的權益格局調整和生產貿易活動的活躍程度(以及金融交易狀況),但這種權益關係的變動局限於一國之中,不會直接引致該國的權益流向他國。與此不同,國際貨幣制度的選擇直接關係著介入交易(包括金融交易)的各國之間權益關係的變化。國際貿易、資本流動、金融市場和匯率變動等國際經濟活動中的公平交易總是以國際貨幣為定價標識的。當國際貨幣有利於A國時,交易可能引致他國財富向A國的轉移,反之亦然。當國際貨幣直接由某個國家的貨幣承擔時,實際上意味著這個國家的貨幣制度延伸到了國際,與其交易的各國必須接受可能因此產生的權益轉移。 在國際經濟領域,各國對國際貨幣的選擇權實際上是市場經濟中供求雙方的市場選擇權的延伸。眾所周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任一種商品交易而言,不論是供給方還是需求方,缺乏市場選擇權就不可能形成合理的均衡價格,也就難有市場的穩定運行。要避免通過貨幣安排所引致的權益單向輸送,國際貨幣制度的安排就應當充分重視維護介入交易的各國在國際貨幣選擇方面的權利。就此而言,多種國際貨幣的存在要較單一國際貨幣更為有利。從18世紀以來的國際貨幣體系演變看,在貴金屬複本位條件下,交易各國既可選擇黃金為交易貨幣也可選擇白銀為交易貨幣;在金本位(包括金匯兌本位)條件下,交易各國既可選擇黃金為交易貨幣,也可選擇代金券(即具有法定兌換黃金的紙幣)。這些安排實際上給了交易各國以貨幣選擇權。從維護國際市場交易秩序的穩定來看,在有兩種以上貨幣可選擇的條件下,交易各國傾向於選擇有利於維護自己權益的國際貨幣展開交易。由此,在時間持續的過程中,將迫使幣值不穩的國際貨幣在貨幣競爭中努力提高自己的穩定性,否則,它就面臨著退出國際貨幣職能的危險。各國在國際市場中的貨幣選擇權實際上是市場經濟賦予交易各方充分選擇權貫徹在貨幣領域的具體表現。市場價格在競爭中趨於穩定,同理,國際貨幣的幣值也在競爭中趨於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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