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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面臨全面深化改革大考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26 09:13:37 |
(2)利益失衡的深層次因素。 收入分配改革不到位。應當說,這項改革一拖再拖,至今尚未有實質性破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將成為下一步改革的重頭戲。 市場化改革不到位。市場化改革不可避免導致利益分化、利益主體多元化,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帶來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但公平可持續的市場經濟體制恰恰能夠促進公平競爭,能夠形成平等競爭的遊戲規則,使更多的人能夠憑借辛勤的勞動、技能的提高向上流動變成中等收入群體、變成富人。相反,不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反而容易形成利益固化和利益失衡。比如,公共資源配置的公開化、市場化不夠,以公共資源不合理占有和收益分享會拉大貧富差距。 政府改革不到位。例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喊了很多年,但實質性意義的突破不多,並由此為權力尋租留下空間。 2. 解決利益失衡的重大任務 《決定》提出,“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說,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解決利益失衡,要高舉公平正義的旗幟,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1)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倍增。 解決利益失衡,首先應當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的問題,為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長創造一個良好的預期。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當前,由於出現了經濟下行,不少人懷疑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能否實現。從中國發展前景看,如果相關改革到位,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倍增,仍有條件,是一個可以實現的目標。例如,2012年城鄉居民實際收入開始跑贏GDP增速。201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7.0%,略低於7.7%的GDP增速;農村居民收入實際增長9.3%,明顯高於GDP增速。從中長期看,轉型改革政策措施出台有利於居民收入占比的增加。 以民富優先破題收入分配改革,是國民收入倍增的重要條件。建議把城鄉居民收入倍增的指標具體化:未來10年GDP年均增速在7%左右的條件下,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年均應不低於7.5%;勞動報酬占GDP比重從40%提高到50%左右;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3.03:1下降到2.8:1以內。應當說,實現這個目標是有可能的。當然,這取決於收入分配改革的實質性破題。 (2)實現中等收入群體倍增。 城鄉居民收入倍增不是所有社會群體同步的倍增,而主要是中低收入群體的倍增。就是說,城鄉居民收入倍增更重要的是要反映到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上 目前,中國中等收入群體比例大約為25%左右,約為3億人。未來5~10年,全面協調利益關係的重中之重,是形成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為此,建議結合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盡快出台《中等收入群體倍增國家規劃》,明確提出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的目標:即每年占比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爭取到2020年達到40%;人口規模從3億擴大到6億左右。 形成6億人的中等收入群體意義重大:支撐經濟年均7%左右的中速增長;奠定“橄欖型”社會結構的重要基礎;形成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趨勢。 (3)讓農民工成為歷史。 從中國的現實看,未來要增加3億中等收入群體,需要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使部分農民工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來源。 出路何在?在於人口城鎮化的轉型與改革。2013年,中國城鎮化率為53.37%,實際的人口城鎮化率僅為35%左右,遠低於2011年世界52%的平均水平。如果能打破政策與體制掣肘,每年就有可能提高1.5~2個百分點,到2020年,人口城鎮化率就有可能接近目前的世界平均水平。未來5年,只要以農民工市民化為重點的相關改革能夠取得突破,中國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遞增,人口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3%~1.5%的速度遞增,至2020年新增城鎮人口將達4億左右,成為新增中等收入群體的“後備軍”。 出台農民工市民化的國家規劃。建議在國家城鎮化規劃中明確提出2020年總體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的大目標;2~3年內,初步實現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3~5年內,基本解決存量農民工的市民化;到2020年總體實現農民工市民化。 明確戶籍制度改革的目標與時間表。建議1~2年內,剝離戶籍的福利分配功能, 在中小城鎮全面取消戶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記制度;3~5年內,除了個別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戶籍制度基本放開,全面實施人口登記制度;5~8年內,全面實行以身份證代碼為唯一標識的人口登記制度。也就是說,到2020年,實行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向一元戶籍制度的並軌。 盡快賦予農民物權化的土地使用權。這是破解農民工市民化難題的重點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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