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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新生:中國改革的真假 | |
http://www.CRNTT.com 2013-11-15 09:14:04 |
按照中共的章程,中共換屆選舉之後召開第一次中央會議,主要確定中共的領導人;第二次會議主要確定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第三次會議才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因此,人們有理由對中共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各項決議抱有期望。 然而,中共每一次三中全會制定的改革路線方針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都會打折扣,這一方面是因為中共頒布實施的改革政策,與公眾期望存在著一定的距離;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中共的改革旨在鞏固自己的執政地位。因此,當改革涉及到既得利益的時候,一定會停滯不前。例如中共建議制定高等教育法,擴大高等教育機構的辦學自主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高等教育法雖然早已頒布實施,但高等教育機構的自主權卻在不斷地縮小,原因就在於改革觸及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利益。當初為全國高等院校確定行政級別,是為了更好地管理高等院校,可是卻導致高等院校的行政化更加嚴重。 筆者曾組織兩岸的學者討論新聞傳播法律制度的研討會,由於在邀請台灣學者的過程中,沒有徵求學校台灣事務管理部門的意見,結果導致障礙重重。高等院校之所以要設立台灣港澳事務管理機構,就是要加強對高等院校在這些事務方面的監控。這不僅嚴重干擾正常學術交流活動,且侵蝕了學校的教育資源,官僚為了顯示自己的存在,不斷地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使大學教授步履維艱。這充分說明在中國既有真正意義上的改革,也有打著改革幌子維護既得利益的“改革”。部分經濟學者早就意識到改革所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呼籲在充分照顧既得利益的基礎上,以政策贖買的方式推動改革。現在看來,由於既得利益集團已經將自己的利益法律化,執政者提出的各項改革不可能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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