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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國五條”決定權在誰手里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07 08:40:32 |
這多少讓人有些意外。按照要求,30多個城市應該在3月底前公布房價控制目標,實際大概只有一半。“國五條”規定:“應依法嚴格按轉讓個人所得的20%計征”,但多個城市的細則未涉及“20%個稅”。這不免讓人疑問:“國五條”落地的決定權究竟握在誰手?一些地方何以與國務院要求步調不一?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時評人馮海寧文章表示,各地是否按期出台細則、公布房價控制目標,這是檢驗地方調控誠意的第一條標準。既然“國五條”是針對不合理房價而出台的,那麼,調控房價首先要有目標,有目標才有方向,才能針對目標制定相應對策,才能對調控效果進行考量。反之,沒有目標的樓市調控,要麼是假調控,要麼是瞎調控。 同樣,一些地方細則不涉及“20%個稅”,也讓人懷疑其調控的誠意。儘管有一種說法,關於“20%個稅”的操作辦法可能由國稅總局統一制定,但不等於地方細則就可以繞開“20%個稅”。既然北京細則可以對“20%個稅”政策進一步細化,其他地方為何做不到?答案似乎只有一個:缺少調控誠意。 文章分析,何謂調控誠意?一是地方細則至少與“國五條”保持一致,比如,按照“國五條”要求的時間公布房價控制目標。二是在“國五條”基礎上應該做“加法”不做“減法”,因為“國五條”已經略顯溫柔,地方細則不能再溫柔了。三是按照公眾期待落實“國五條”細則,不能言行不一。 顯然,落實“國五條”是各地必須完成的一個硬性任務,甚至說是一項政治任務,地方政府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力和討價還價的餘地。有人盤點發現,10年間全國城鎮平均房價從2381元上漲到5791元,10年上漲143%。 一些地方細則與國務院要求步調不一,可能與房地產市場出現分化有關係。在一個分化的市場,調控政策沒有必要一刀切。但我們要意識到,今年2月份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持平的城市有3個,上漲的城市多達66個。可以說,房價幾乎全面反彈。在此情況下,樓市調控絕不能有絲毫鬆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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