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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泡餐具解禁:450萬“買”污染豁免權?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11:00:27 |
頓時,輿論嘩然,有的媒體更用了“450萬買斷國人健康”這樣的標題。到底,這其中有什麼樣的是是非非呢? ■ 律師事務所的行為類似“商業說客” 看起來,這“450萬”是律師事務所當“說客”的代理費 該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進行了解釋,“外界把我的工作跟政策解禁聯繫起來有點誇張了,我只是代表企業向產業決策部門反映企業生存狀況和解禁的緊迫性,並就禁止政策的法律依據提出質疑。產業決策的調整有多少是因為聽取了我們的意見,我們沒有辦法評估。” 縱觀這位負責人的所有採訪,他的意思是,“禁發泡餐具”當初的政策制定在法律程序上有瑕疵,而他們就是受到企業的委托,利用自己專門的法律知識去申訴。換而言之,就是一種“委托—代理”的關係,這450萬元就是他們的代理費。看起來,律師事務所是在幫著做這10家企業的“商業說客”。 ■ 不過,這件事上最大的“說客”還是行業協會 一個律師事務所顯然不夠,行業協會“中塑協”為此奮鬥了十多年 回顧這麼多年來媒體關於“解禁發泡餐具”的報道就會發現,這位律師的陳述基本屬實。在2010年已經傳出了發泡餐具要解禁的消息。這和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以下稱為中塑協)的努力不無關係:在過去十幾年裡,中塑協為給一次性發泡餐具“正名”,多次向有關部門匯報情況,還組織業內企業開展行業“自律行動”。這麼賣力,是因為中塑協其實就是塑料生產企業的行業協會,當然代表著他們的利益。 而在“解禁”的消息傳出後,媒體調查發現,從國務院參事給總理寫信、到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玉慶提出應該科學對待一次性發泡餐具的5185號提案,再到有關部門召開專門的專家座談會,“一個小小的餐盒驚動了三位副總理,驚動了那麼多部委領導。”(一位發改委副主任“戲言”)。 到了2011年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發改委有一段專門的解讀:“我們認為,有必要將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從淘汰類調整至允許類。”據報道,那10家企業看到“解禁”的曙光之後,希望盡快擺脫“地下生產”的狀態,於是請律師事務所去幫忙溝通,希望自己的企業能夠先做“解禁試點”,豈不料“迎來”的是全行業的“春天”。 因此,律師事務所的“公關”可能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但是根本還是中塑協這個行業協會多年來的游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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