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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療傷“二二八事件” | |
http://www.CRNTT.com 2013-03-10 09:20:58 |
何謂“二二八”事件?國民黨當局的所謂反省,包含了哪些內容? “二二八”事件的歷史真相非常複雜,迄今尚無統一意見 事件的近因是緝私血案,遠因則與台灣光復後的經濟狀況有關 關於“二二八事件”,最常見的描述是:1947年2月27日,國民政府專賣局武裝緝私人員在台北市用槍托打傷一個賣香煙的婦女林江邁,引發騷亂;緝私員傅學通向人群開槍示警,又開槍打死了一名抱不平的群眾。緝私血案激起台北市民的憤怒,28日上午,四、五百人發起遊行請願,衝擊公署大門,要求行政長官公署“嚴懲殺人凶手”。其間,有民眾搶奪警衛槍支及開槍射擊衛兵,衛兵還擊,當場打死3人、打傷3人,逮捕6人。當時台灣的主事者陳儀未能妥善處理,騷亂遂蔓延全島,引發一連串民眾抗爭和排斥外省人的事件。蔣介石與國民黨要員商議後,認定事件是“暴亂”,急令軍隊赴台灣增援,大規模的暴力鎮壓亦隨之而來。 林江邁事件,只是“二二八”的近因。究其遠因,實與陳儀成立長官公署、實行專賣及公營貿易制度有莫大的關係。日殖台灣期間,制定了許多條例及章程,日本投降,中央政府光復台灣,須將這些條例及章程變動。陳儀奉命接收台灣,設立了貿易公司與專賣局,沒收了日本公私營企業。這些企業的貿易盈餘,在日據時期為“重要物資營團”及“拓殖株式會社”所得,如今全歸貿易局所有。貿易局雖說盈餘將用以建設台灣,並非與民爭利,但實際結果卻是民營公司工廠倒閉,民眾失業,民怨蓄積,社會上甚至出現“日本狗去,中國豬來”一類過激言論;陳儀所謂“台灣人民由於受日本長期專政政治的統治,政治意識退化,不能以理智的態度來實行自治的政治,因此需要二三年之久的國民黨之‘訓政’才能使他們成為完全的公民”這類言論,對台灣民眾之自尊,也是極大的傷害。2月27日的緝私血案,實為這種久蓄的民怨,提供了一個宣洩的突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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