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鄭永年 |
中評社北京2月5日訊/中共“十八大”之後,新一波行政體制改革的任務,已經擺上中共領導層的議事日程上來。下一波行政體制改革往哪裡走?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人們首先理解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總體方向、內容及其歷史進程。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鄭永年今天在聯合早報撰文《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往哪裡走?》如是說,詳論如下:
概括地說,改革開放以來,行政體制改革包含有三個大方面的內容。首先是經濟上的。中國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主要是通過行政體制改革來實現的。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直接控制,主要是通過行政體制進行的。到今天,中國社會的一個普遍共識,就是要建立市場經濟體制。行政體制改革,不僅要使得中國的行政體制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要求,而且更要讓中國經濟改革深化,即向市場制度的轉型。很顯然,這方面還需要很大的改革。大量的國有企業仍然是行政體制的內在部分,在企業化和市場化等方面,仍然有大量的改革空間。在這個領域,下一步改革最重大的挑戰,就是如何在繼續推進政府向企業分權的同時,建立對企業經濟活動的監管制度。
第二,行政體制改革的第二方面的內容就是社會建設。這方面的內容在之前是缺失的。在很長時間裡,中國改革的主體是經濟改革,經濟改革被賦予最高的政策議程。當然,也不能簡單地說,社會改革沒有進行,但社會改革始終沒有被提高到一個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社會改革的構架內,行政體制改革至少具有兩方面的內容。首先是要提供公共服務。提供公共服務要求政府職能的轉型,從推進經濟發展功能,轉型到提供社會服務功能。這種轉型必然進而要求政府機構和官僚組織的重組。其次,更為重要的是要建設大社會。近年來,社會管理成為中國政府社會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而社會管理的主要內容就是社會的自我管理,這就要求政府給予社會充分的空間,容許社會自治力量的成長。同時,政府也要轉變自身的功能,從直接控制社會轉型到通過法治來監管社會。無論是賦予社會更大的空間還是監管社會,都需要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來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