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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發動“三合一罷免”的密底算盤

http://www.CRNTT.com   2013-01-10 08:50:25  


 
  但是,“罷免總統案”倘是出不了“立法院”,就難以在民間形成氛圍,只是流於上層殿堂的政治遊戲,無法在廣大選民中引發共鳴。因此,必須設法闖過第一道“成案關”。否則,只能是滯留在“立法院”內吵來吵去,民間也感受不到。但一旦能闖出“立法院”,付諸“公投複決”,即使未能通過,也等於是進行了選民動員,有利於煽動民意。因此,關鍵是在於“罷免總統”必須能夠成案。而要達到此目標,就必須設法改變目前“立法院”內藍大於綠的不利態勢。這就是謝長廷與台聯黨突然提出“罷免立委”的底蘊了。按照其思路,只要能成功地罷免若干國民黨的“區域立委”,在經補選後,由民進黨或台聯黨提名的候選人當選,從而取而代之,“立法院”內的版圖就將發生重大變化,“罷免總統案”就可以容易成案。至於“國民黨立委為馬英九錯誤政策保駕護航”的說法,只不過是為了欺騙選民,掩蓋其真正標的的表面理由而已。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立委”的“門檻”並不高,較易實現。實際上,據規定,罷免“立委”的主要程序經要件是:一,由被罷免“立委”原選舉區選民為提議人,由領銜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民總數百分之二以上。二,以被罷免“立委”原選舉區選民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民總數百分之十三以上。三,“罷免案”的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四,“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民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這等於是在“立委”原選區進行一次“不信任投票”,因為範圍較小,反而較為容易發動選民們出來投票,尤其是在馬政府是政績欠佳之際。倘謝長廷和台聯黨的算盤打得響,確能拉下幾席國民黨“立委”,但卻難以達到“罷免總統案”成案的終極目標,因為“立委”的構成,除了是“區域立委”之外,還有“不分區立委”,其數額是拉不下來的。不過,倘是通過“罷免立委”的操作,拉下若干位國民黨“立委”,卻是將能增加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實力,使得馬政府的施政受到極大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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