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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醫療改革的啟示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05 09:32:56 |
美國最高法院6月28日做出歷史性判決,支持奧巴馬政府提出的醫療改革法案(正式名稱為《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最高法院認為該法案並不違憲。這一判決不僅給沒有醫療保險的美國人帶來直接好處,也讓奧巴馬躋身如富蘭克林.羅斯福和林頓.約翰遜等為擴大美國社會福利作出重大貢獻的總統行列。羅斯福在二戰後提出並實行了《社會保障法》,約翰遜在1960年代推出了聯邦醫療保險制度。這次醫改讓奧巴馬成為自約翰遜之後第一位廣泛擴大美國社會福利保障體系的總統。 奧巴馬於2010年把這個醫療法案簽署作為聯邦法。但在此數年前,該法案一直是美國人爭論不休的話題。奧巴馬的共和黨對手們鄙視地稱它為“奧巴馬醫改”,把它作為奧巴馬政府強加給美國人的一項政策。一些從來不信任政府的反對者稱,奧巴馬試圖擴大政府職能。他們認為,政府無權要求美國人都必須買醫療保險。該法案在參眾兩院通過後,多個州政府、一些組織與個人分別向聯邦法院起訴,認為該法案違反憲法。爭論最後到達白熱化的程度,只能交給最高法院審理。 這個法案有哪些基本內容?根據醫改法案要求,所有美國公民必須購買醫療保險,否則將被罰款,但也可以以宗教信仰或經濟困難等原因豁免。法案還對私人醫保行業與公共醫保項目進行了改革,通過擴大商業保險和政府保險將沒有醫療保險的公民納入了醫保覆蓋範圍。 最高法院對醫改法案的最終判決無疑將變成美國歷史上一次重大事件。 因為它對美國人的醫療保險產生了重大影響。原因有三,首先人人都想在不得不看病時能夠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其二,每個人都希望醫療費用不是一個不堪忍受的重負;其三,在美國醫療費用已經在美國經濟中占到17%的比重,而且醫療費用的上漲超過了美國經濟的增長速度,給經濟發展帶來很大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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