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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中國十二五規劃的執行主體是誰?

http://www.CRNTT.com   2011-01-18 10:56:14  


新加坡國大東亞所所長鄭永年
  中評社北京1月18日訊/“在十二個規劃期間,經濟資源導向什麼部門就決定了中國未來的經濟結構和社會公平。如果經濟資源還是像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的方式導向國有部門或者其它既得利益,那麼五年之後,中國經濟結構失衡更會加劇,必然是一個充滿危機的結構。屆時,既得利益變得更加強大,全方位占據中國經濟的各個領域,最終導致經濟的全面衰退和社會的嚴重不公平。”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登載鄭永年的文章“中國十二五規劃的執行主體是誰?”:

  在經濟層面,中國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主題是經濟結構性調整,其目標概括地說有兩個,一是可持續的經濟發展,二是社會公平。這個定位非常合乎中國社會的現狀。很多年裡,中國經濟結構性失衡。這種失衡性結構在促成高經濟發展速度的同時使得經濟整體越來越顯得不可持續。再者,失衡的經濟結構也導致了社會的不正義和社會公平的流失。在結構失衡的情況下,經濟發展速度越高,社會不公平就越嚴重,因為財富流向了少數社會群體。而社會不公平反過來又會嚴重制約經濟的發展。一旦社會不公平導向社會失序,那麼經濟秩序也難以為繼。結構調整無疑是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期間中國改革政策的重中之重。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也勾畫出如何調整經濟結構的藍圖。但是,這裡還有一個最為關鍵的問題需要回答,即這個規劃的執行主體是誰?這個問題不搞清楚,一個具有良好願景的規劃有可能走向反面,就是說,不僅不能改善經濟結構,反而惡化經濟結構。

  圍繞著第十二個五年規劃,角色主要包括政府、企業和社會。其中,政府占據最主要的地位。政府是決策者,也是資源分配者。政府通過分配資源給企業執行規劃。企業應當是規劃執行的主體。而社會既是參與者也是受影響者,就是說,規劃誰來執行、如何執行、執行情況如何都會影響到社會,例如,規劃的執行是否使得社會更公平了還是更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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