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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京自首:創意“有才”更有警示意味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23 14:11:59 |
“進京自首”:悲情創意“有才”更有警示意味 2010年11月22日 06:49:09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一幕荒唐劇,卻背負著沉重的社會命題。11月20日,武漢洪山區土庫村村民童貽鴻到北京市朝陽雙井派出所“自首”。因作為拆遷“釘子戶”遭遇強拆,11月18日下午向樓下投擲磚頭“導致一人重傷”,童貽鴻被當地警方通知做筆錄。由於不信任當地警方,童貽鴻於搭乘飛機赴京向警方“自首”,並希望“能在北京找一位律師幫助我”。(11月21日《新京報》) 這是一個很“有才”的創意!儘管這個農民違背了屬地原則,儘管當地警方已經乘火車進京了,儘管“外地警察更可靠”很可能成為幻想,但如此吸引眼球的舉動經過媒體聚焦後,起碼當地警方不至於“胡來”,不至於遭遇看守所裡離奇“躲貓貓”“喝涼水”之類的故事吧?這位村民可能有許多可以理解的顧慮,畢竟,前車之鑒不老少,雖然要“拆你”的對手並不是警察,但在基層利益盤根錯節,甚至板結成“政績共同體”的背景下,如果被當地警方抓住,誰能保證不發生什麼事呢? 在這樣的“幻想空間”裡,我們還好意思責怪村民童貽鴻的“不懂法”嗎?這近似鬧劇的一幕,給人的最大衝擊,可能是民眾對當地有關部門的不信任。毫無疑問,民眾對基層政權的信任與否,是中國社會信任問題最關鍵的一環。 本來,警察代表的司法之力,在拆遷糾紛中是一個中立的存在,甚至從道理上講它應該成為弱勢群體的保護者。但基於一些基層政府的政績需求、開發商的資本蠻橫等因素,我們屢屢看到警察、城管、政府工作人員參與到野蠻拆遷的過程當中,一些地方官在面對社會矛盾時也習慣於不分青紅皂白地“動用公檢法”。“北京警察才可靠”,實在是讓人感到不是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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