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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反腐路線圖

http://www.CRNTT.com   2010-10-20 13:34:52  


 
  “這兩項規定對一把手的權限做出明確界定,明確要求一把手不得插手部門具體的人事、財務、審批、執法等‘實務’性的工作,以避免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有媒體評論指出。

  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認為,此舉不僅僅看到了一把手腐敗的嚴重性,更重要的是找到了有效的切入點。不僅劃定了制度紅線,而且在操作層面上切實解決了監管難的問題,實現了剛性約束。此後,重慶南川、四川武勝等地也紛紛進行了類似創新。

  為避免借集體研究之名規避責任,深圳還實施“四不上會”制度:明確規定各部門不得將四類具體個案提交市(區)政府常務會或市長(區長、主任)辦公會討論決定,由各職能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理。這四類個案主要涉及工程發包和土地規劃徵地補償領域。 王學建指出,這形式上是對市(區)黨政一把手削權,實則出於保護幹部少犯錯誤的目的,以減少領導幹部插手工程項目出現的廉政風險。

  作為一河相隔的近鄰,深圳積極向香港取經,2002年成立國內第一個建築工務署,對除公路、水務以外的所有政府工程,實行統一設計、統一招投標、統一施工監管、統一竣工驗收。這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的腐敗率。此後,全國多地出現了類似於工務署的代建機構。

  “深圳一系列改革創新給了全國各地區以啟示,即使有的改革還不成熟。”四川一名紀檢幹部表示。

  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作為經濟特區最為成功的代表,深圳不僅在經濟上,而且也毫無疑問成為中國各項改革的先鋒和試驗田之一。

  前不久,胡錦濤總書記在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慶祝大會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提出,深圳要“勇於變革、勇於創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滯,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幹擾所惑”,今後的改革發展要“順應人民新期待”。

  有評論指出,這無疑是對深圳特區未來的改革的信心宣示和明確方向,改革尖兵,應該更向深處行。“深水區的改革必須解決的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權力的高度集中,一是制度監督,而這正是中國反腐敗鬥爭的最終取勝之道。”

  改革就是對既得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剝離,一帆風順只存在於理想狀態。某種意義上,遇到的阻力越大,可能越能凸顯改革的價值。

反腐步入深水區

  ■文/本刊記者 王春 邱祥吉

  砍審批,越到後面骨頭越難啃

  “有的腐敗是在審批過程‘審出來’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曾經尖銳地指出。

  2009年初,廣東啟動了第4輪行政審批事項削減。此前進行了3輪行政審批削減後廣東省級行政審批事項仍有1064項,之後又增加了114項。

  “相對於前3輪,第4輪削減的難度大大增加,越往後,可削減的項目越少,無關痛癢的、涉及利益小的事項已經削減,剩下的往往是‘難啃的骨頭’。”廣東省紀委監察綜合室相關負責人說。

  記者提出一個問題,“廣東是經濟發達地區,不缺錢,改革是不是要比別的地方容易得多?”

  “其實不然。清理的過程很艱苦。有時為了一個項目的清理,省審改辦與有關部門的來往函件多達6個回合,而個別部門甚至‘掘地三尺’找來多年前的部門規章依據,作為種種不能砍的理由。”參與這場政府“自我革命”的相關人士說。

  一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錢沒有嫌多的。”並且,除了審批權與利益直接聯繫外,行政審批的收費並不都納入財政,有的還成了單位“小金庫”的重要來源。最近的一則新聞是去年至今廣東檢查發現小金庫399個,涉及金額1.75億元,這從另一個角度揭示了改革阻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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