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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白虎頭村強拆大局已定

http://www.CRNTT.com   2010-10-11 10:01:52  


 
  ※本來進展得很順利

  還沒有開展“二期工程”,前任村官已經賣地

  2006年,在宣布拆遷改造之前,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就與前村委會主任馮坤簽訂了《徵收土地協議書》。按照協議,政府徵收白虎頭村民小組集體土地403.99畝,平均每畝補償合計不到30萬元。另外,馮主任涉嫌“內幕交易”,做出如此重大決定,沒有召開村民大會,也沒有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們被蒙在鼓裡。而且他書面簽字聲明,不申請舉行聽證會。

  向村民代表施壓,掃清障礙

  協議在手後,政府取得了合法的徵地批文(桂政土地(2006)70號),為了完成徵地計劃,仍需要補充手序,過村民代表大會這一關。當地組織黨員、村民代表外出旅遊,做“思想”工作,然而第一次、第二次村民代表大會,都沒有同意徵地,第三次村民代表大會改在鎮政府召開,迫於壓力,代表們才投票同意。

  政府以較低的代價事實上完成徵地

  2007年9月,村委會領取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款,協議開始履行。2007年底,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與白虎頭村簽訂了《徵收土地補償協議書》。據估算,每平方米大約為38元,不到市價的十分之一。協議的簽訂,標誌著徵地成為既成事實,“釘子戶”們想翻盤很被動。

  ※新任村官屢敗屢戰

  主要在“程序”上尋找破解之道

  從現有的資料來看,以許坤為代表的“反對派”,對徵地之事並非完全不知情,為什麼沒有阻止呢?首要因素當然是“兩委”(村民委員會、村黨委)對政府的配合與支持,其次,也要怪許坤等人太看重“程序”,自認為對手不符合程序,沒有法律效應。這在兩個方面表現得尤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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