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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小夥廖珍平自殺引發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9-17 09:55:16  


 
新聞鏈接: 18歲青年撞傷老太 無力籌3萬元賠償自殺
 
  2010-09-16 來源: 京華時報 
 
  在與同事的合影中,高瘦的廖珍平抿著嘴、目光含笑,帶著稚氣的臉上透著一絲成熟。2009年9月15日,18歲的廖珍平留下遺書後自殺,今天恰好是他去世一周年的忌日。

  廖珍平是在騎電動車撞傷一位老太太後,服敵敵畏自殺的。他的父母認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屬用挾持、威嚇的方式索要賠償款,逼死兒子的,他們因此起訴索賠76萬餘元。

  昨天,豐台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賠償,並認為是廖珍平的母親在出事後打罵孩子,給了孩子太多壓力,導致慘劇發生。

  死者父母未到庭

  昨天上午9時30分,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車向前獨自一人坐上原告席,死者父母並未出庭。

  車向前說,在承受喪子之痛後,廖珍平的父母因傷心過度,一直情緒不穩。為了防止廖珍平21歲的哥哥去找對方理論,父母將兒子送回了老家。跟隨車向前一起出庭的,只有廖珍平的一些親屬。

  被告席上是被撞老太太的兒子王某和代理人,其他4名被告沒有到庭。

  庭審開始後,車向前宣讀了起訴書,廖珍平的家人認為交通事故發生後,5名被告為了追討傷者的醫療費,採取非法方式挾持廖珍平,並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繼而施以威脅恐嚇,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壓力、服毒自殺的後果,5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告方不同意賠償。他們的代理人苗女士認為,原告起訴與事實不符。她否認王某等人挾持廖珍平,認為他們索取醫藥費是合法行使財產權。3萬元賠償款也不是王某等人獅子大開口隨便要的,而是廖珍平和王某一起去醫院詢問得知的。苗女士說,原告方沒有證據證明王某等人對廖珍平存在威逼恐嚇,他們所要賠償款的行為,與廖珍平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希望法院駁回原告的起訴。

  法庭上,多份證人證言再述了廖珍平從撞人到被發現死亡的經過。誰該為他的死亡擔責是整個庭審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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