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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獨立 不是司法獨大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1 11:40:02 |
舉一個新鮮熱辣的例子: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侄女BokharyAminaMariam,第三度襲警(電視台記者拍攝到她清脆地給了正在辦公的當值警員一記耳光),卻第三度“冇事”(不用坐牢,只判感化),可以自法庭揚長而去,還可以在法庭外咒罵等候的記者是“動物”。(難道她本人不是“動物”?難道她是“植物”?)此事不但引起全城熱議,更導致全城公憤。有網民在網上發起著黑衫遊行,抗議司法不公,判案有雙重標準。結果,八月八日星期日,在立法會外集合,遊行到禮賓府外示威,主辦單位指有一千人參加。遊行者要求捍衛本港法律公義,維護前線執法人員的尊嚴。這本來就是港人所享有的權利,並受到《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的保障。 司法獨立文明常態 不料,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突然提出“藐視法庭論”,說什麼“示威到某個程度……可能引致藐視法庭”云云。這一言論,引起全城各界怒吼,包括政界、法界都有人提出質疑。由此推論,余若薇的“藐視法庭論”,即使不是出於私心或別有用心,很可能也屬於謬論一類。余若薇作為政治人物,其言行表現被不少人看成是“雙面人”或“多面人”。她這一回的“藐視法庭論”,則明顯陷入“司法獨立”就是“司法獨大”的怪圈。余若薇以“藐視法庭論”企圖嚇唬和阻止示威者,是否是私心自用,包括拍法庭馬屁之類?這就只有她自己心中最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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