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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槍權的美國核心價值爭論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01 11:21:26 |
就政治價值而言,許多美國人依然把私人擁有槍支看成是公民有權利以任何方式捍衛自由的一個象徵。對他們來說,擁槍關乎的“自衛”和“打獵”乃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公民有權利反抗強權政府,這是不能為治安維穩而放棄的自由民主核心價值。治安的問題必須用改善治安,而不是改變美國核心價值的辦法去解決。擁槍是自由民主社會才會有的問題,它的解決方式也必須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尋找。1935年,希特勒在德國取得政權後才兩年,就簽署了德國的禁槍法令,他宣稱:“今年將永載史册。一個文明國家有了全面的槍支管制,這是史無前例的,我們為全世界樹立了未來的榜樣。”這不是美國人要學習的榜樣。 在民主社會裡進行關於擁有槍支的公共辯論,並通過法治程序,而不是動刀動槍來解決爭端,這表現了爭論雙方都在遵守“有序自由”的共同規則。美國把自由確立為共和民主制度和公民權利之本,並確實具有穩固持久的自由傳統,但是,自由永遠包含著自由的代價,沒有代價的自由是不真實的,也不可能存在。有關擁有槍支的爭論表明,美國人需要不斷探索自由的含義和權衡自由的代價,因為他們並不生活在烏托邦式的自由之中。 (徐賁 加州聖瑪利學院英文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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