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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衡:“讓利”思路下的ECFA

http://www.CRNTT.com   2010-04-04 00:10:13  


 
  儘管兩岸已經可以坐在一起進行坦誠的對話,但兩岸深刻的結構性矛盾非一朝一夕所能化解,因此如何鞏固和發展兩岸已取得的經濟合作成果,使之制度化、規範化,落實成兩岸經濟合作的框架性協議(ECFA)自然成為2010年擺在兩岸執政者面前的首要課題。

  商簽ECFA是推動和發展兩岸關係的需要,從大勢來說,是擋不住的。不過,在擋不住的大潮之中兩岸都有一些具體困難需要克服。

  首先是政治層面的問題。綠營一直在強調ECFA簽署會對台灣產業,尤其是島內“三農”造成不利影響:農民會失業、農業和農村會受衝擊,並以此作為話題,在島內媒體、“立法院”等各種場合發聲,對兩岸商簽ECFA構成了障礙。

  第二是在技術層面。兩岸簽署的ECFA是不對稱協議,大陸對台灣企業的門會開得更大些,台灣對大陸企業的門會開得小些,因此談判中的討價還價也是預料中的。大陸各主管部門、企業會要求盡可能減小傾斜度。

  第三是框架性協議與早期收穫之間的關係。怎麼樣在大框架下拿出雙方比較滿意的早期收穫計劃,這需要一定時間與精力來討論。從大陸視角看,對台灣的要求不是很多,原則上是台灣方面競爭力較強且對比大陸更強的經濟體都開放的產業,也應該向大陸開放,例如IT產業等,台灣已向美國、日本、德國開放,並能達成互惠互利,就沒理由不向大陸開放。而台灣一些競爭力相對較弱的產業,大陸方面則不會強求台灣開放,比如農業,在農產品的價格方面,台灣產品的競爭力確實不如大陸,這點大陸不會強人所難。而至於台灣的一般產業或生產要素,巳向發達經濟體開放了,如果還對大陸搞歧視對待,顯然無法讓大陸有關部門和企業心服口服,大陸方面可以做一些讓步,但台灣方面也要適可而止,相對平衡一些。

  為此,溫家寶總理指出:做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需要把握好三個問題:第一、平等協商;第二、互惠互利;第三、要照顧對方的關切。並在充分考慮兩岸經濟規模和市場條件的不同,大陸將充分照顧台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的利益,特別是廣大農民的利益,在這些方面,大陸可以做到讓利。

  很明顯,此時溫家寶提出“讓利”思路,對內有統一思想,為大陸各部門協商ECFA的立場定調;對台則有對民眾信心喊話,減緩台當局壓力,不強人所難,能讓的就讓,能簽的就先簽為安,談妥一批簽訂一批,讓兩岸企業和人民均有一個適應和接受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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