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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政治豪賭藏禍心 民眾反感

http://www.CRNTT.com   2009-11-28 08:45:38  


反對派内部就“五區總辭”問題相互“開火”
  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訊/資深評論員薄夫林今天在《文匯報》登出文章“從選民角度看‘五區總辭’”,作者認爲:“反對派無理阻撓香港政制發展的行徑,在任何成熟的民主社會都得不到同情。假如因個別議員辭職而要進行補選,選民自會總結2008年立法會選舉的得失而更加慎重地選擇。對辭職後再參選的人,選民也自會根據他們一年多的表現,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再進入立法會。辭職由他們自已說了算,能不能再當選就由不得他們了。”文章内容如下:

  反對派議員無論辭與不辭,誰辭誰不辭,全國人大有關2012年不普選的決定都不會改變,業已開始的政改諮詢只有兩種結果,一是各方通過協商、妥協令2012年兩項選舉朝普選邁進一步,一是再次原地踏步。站在選民的角度看,搞五區補選要耗費一億五千萬公帑,全社會要額外付出不少精力,實非所願,但也有不少人認為,個別議員辭職“悉聽尊便”可也! 

  政改諮詢剛剛展開,反對派內部卻因“五區總辭”吵得不可開交。由社民連提出的這項計議發酵了三個月,僅能得到公民黨支持,作為反對派主力的民主黨始終很抗拒。不少政界人士和評論者苦口婆心,奉勸他們“權衡利弊”、“慎重考慮”,連原先賣力推動的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也突然打住,但據說社民連至今依舊企硬,聲言“抱必死決心”,即使民主黨不參加也將去馬。或許不難理解,社民連先前把話說絕、去得太盡,所謂覆水難收,回頭是自取其辱,向前是孤注一擲。 

             總辭欺騙選民耗費公帑 

  筆者以為,反對派議員無論辭與不辭,誰辭誰不辭,全國人大有關2012年不普選的決定都不會改變,業已開始的政改諮詢只有兩種結果,一是各方通過協商、妥協令2012年兩項選舉朝普選邁進一步,一是再次原地踏步。政府方面已經表示,如有議員請辭,當局會尊重,並按法例盡快安排補選,也不會“乘人之危”在補選完成前通過政改方案,此種態度被視作“靜觀其變”。而站在選民的角度看,搞五區補選要耗費一億五千萬公帑,全社會要額外付出不少精力,實非所願,但也有不少人認為,個別議員辭職未必是壞事,尤其是社民連三子,他們願辭,“悉聽尊便”可也! 

             政治豪賭禍心可憎 

  首先他們沒有政治誠信。全國人大於2007年12月作出了香港2012年不實行普選的決定,而社民連在參加2008年立法會選舉時,仍然打“2012年雙普選”旗號蠱惑人心,騙取選民的支持。明眼人早已指出,他們向選民作出此種承諾是根本不負責任的,也是注定不能兌現的“空頭支票”,剛剛展開的政改諮詢再次表明了這一點。民選議員須為參選時向選民的承諾負政治責任,承諾不能兌現,議員理當辭職。 

  其次是他們當選後的表現。過去一年的情況表明,個別議員不具備民主參政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他們對關乎香港長遠發展及廣大市民根本利益的政策討論毫無興趣,卻以擾亂立法會運作為能事,在堂堂議事廳上擲物、掃台、以粗口穢語及暴力行為攻擊威脅他人,不但令廣大市民極度反感,也讓曾經投票支持他們的選民大失所望。議員行為不檢而又屢教不改,沒有資格繼續留在議會。 

 社民連議員假如出自良心發現而辭職,我會向他們表示敬意,但他們試圖用這種辦法脅迫選民陪他們進行一場政治豪賭,其禍心就更加可憎。試問,他們在撥打辭職後再當選的如意算盤時,把代議制機關擺在什麼位置?又把廣大選民擺在什麼位置?莫非莊嚴的立法會是他們自由進出的名利場?莫非選民的神聖權利是他們予取予攜的囊中物? 

          有違民主難獲支持 

  從“總辭”的構思到圍繞“總辭”所做的詮釋,人們能強烈感受到策劃者對選民和民意的輕蔑。“總辭”的一位推動者寫道,“說得俗一點,是把市民拉下水”,更埋怨說,反對派在爭普選,而一般市民“卻躲在背後不肯付出一點點行動及犧牲”,因此社民連的頭頭揚言,要由他們來“教育市民何謂民主”。自始至終,“總辭”的策劃者不但從來沒有諮詢過選民的意見,也不打算理會各種方式反映的民意取向,就連同一營壘的民主黨,他們都也不願商量,難怪民主黨元老級人物司徒華公開斥責他們“有違民主”。 

  社民連議員如若辭職後再參選,除了翻炒“2012年雙普選”,想必也沒有其他牌可打。香港第一面普選旗幟已經插在2017,反對派沒有道德高地可以搶佔。猶記2005年討論政改時,李柱銘等人曾去歐美游說西方國家施壓,那時香港普選時間表還沒有訂出,西方政治勢力樂得說三道四,現在情況已經不同了。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近日發表聲明,對特區政府在全國人大決定的框架下達至普選的安排持完全肯定的態度。反對派無理阻撓香港政制發展的行徑,在任何成熟的民主社會都得不到同情。假如因個別議員辭職而要進行補選,選民自會總結2008年立法會選舉的得失而更加慎重地選擇。對辭職後再參選的人,選民也自會根據他們一年多的表現,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再進入立法會。辭職由他們自已說了算,能不能再當選就由不得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