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不能囘台 弔詭與諷刺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07 08:59:05 |
《中國時報》昨日報導“林毅夫想回台,國防部未點頭”,軍方以法律追訴時效等理由推拖,又指林毅夫為“投敵”與“叛逃”。林毅夫事件橫跨兩岸與兩個世紀,歷史時空的錯亂,頗為弔詭與諷刺。 史料記載,國共內戰期間,國軍將領投降或叛逃者一百多人,投降改編成解放軍的國軍部隊有一百七十萬人。三十九年,蔣介石在草山集合黨政軍幹部,大罵投敵將領寡廉鮮恥。但國軍轉進來台後,“國防部”對這群在大陸戰場叛逃官兵,通緝起訴了沒? 國共內戰,蔣介石失敗,喪失“中華民國”領土百分之九十七以上,背棄四億四千多萬的人民,嚴重違背“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的“總統”職務。民三十九年三月又自行宣布“復行視事”,從已經辭職“總統”的平民身分,又自行擔任“總統”,翻遍“中華民國憲法”“總統”之章,查無此“復行視事”的法源,“復行視事”豈不公然違憲?蔣介石的“大陸失敗”與“復行視事”,是否也是另一種的“背叛”? 戰爭是殘酷的,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很難界定誰是叛逃或投降,誰又是起義來歸。歷代戰爭型態不一,但對人性的衝擊和扭曲卻始終如一。為合理化戰爭的必要性與正當性,所以將敵人邪惡化,跑到敵軍陣營者,也當成是十惡不赦的壞人。 聖嚴法師在自傳“歸程”中講述,他當兵一路逃難到台灣,身心靈至為艱苦,逃兵者被嚴刑拷打,甚至遭槍斃,聖嚴自己也有多次想要逃兵。林毅夫是國共內戰的延續與縮影,可以想像那個年代,多少台灣的年輕人去當兵的苦悶,多少青春歲月,葬送於反攻大陸的幻夢中。 民七十八年當時擔任“財政部長”的郭婉容赴北京參加亞銀年會,當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尚未廢止,政府從寬解釋,才得以解套。民八十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迄今,台灣多少部會首長、政務與事務官訪問大陸。兩岸軍方代表也將於今年八月在美國“跨國資深官員安研班”進行會面;更早於民九十二年起在瑞典國際和平研究所,兩岸軍官就已接觸。兩岸政治經貿,甚至軍事關係,已不再是冷戰或戡亂時期敵對狀態。 當軍方將林毅夫的叛逃作為檢視忠誠度的標準時,如何看待退役將領組團赴大陸旅遊、定居或做生意的行為?那些批判林毅夫忘恩負義的政客們,又該怎麼面對他們與中共高官握手言歡又做生意的行徑?對國軍而言,林毅夫上尉連長的叛逃無可爭辯,他確實所要面臨可能軍法的責任,同樣不容置喙。然而,我們如果一味地從“忠奸與敵我”的角度出發,勢必會忽略歷史的時空背景、返鄉人權,及後冷戰時期國際推動寬容與和解。 甘地曾說:“沒有好的戰爭,也沒有壞的和平”。無論林毅夫當初是為和平或為戰爭,離開家鄉三十年,相信也付出相當大代價。當年黨外“黑名單”時代,早已在上個世紀結束,就讓他可以回台灣,看看故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