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不含房價”有悖國情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14 10:21:52 |
全國人大代表、原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賀鏗12日在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任何國家都不會把購買房子的價格作為一種商品,而是把這個房價,虛擬的房租作為住房的支出,我們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至於說這種虛擬的房租,要不要改進,我個人覺得有些方面要改進,但是它反映趨勢是沒有問題的。”(《人民網》3月12日) 應當說,公衆及社會各界對CPI不含房價的質疑由來已久,并一直強烈呼籲把事關民生的房價納入CPI統計範疇。然而,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原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賀鏗不但沒有回應民意,反而大談居民價格消費指數不包括房價,是國際慣例,并聲稱我國是世界統計工作最先進國家,一些發達國家紛紛來我國取經學習。 盡管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德國等國家的統計要員們,不斷來中國參觀學習,但并不能說我們的物價統計就完美無缺,沒有任何一點小瑕疵。就以CPI不含房價來說,這樣的統計方法,確實是國際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做法。但事實上,CPI不含房價的國際慣例,要想在我國生根發芽,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要符合國情,二要尊重民生消費實際。 在我國,如果居民價格消費指數不包含房價,筆者覺得,既不符合國情,更沒尊重民生消費實情:一方面,各國CPI體系設計,都是以本國國情為出發點的。西方發達國家的勞動力遷徙自由使得租房比重,要高於我國許多倍,所以,物價不包括房價,是符合這些國家國情的;而我國在戶籍、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屬地藩籬的制約下,在城市化進程的有力推動下,買房似乎成人們降低生活成本和安身立命的首要選擇。 倘若再仔細揆諸各國CPI的構成要素,不難發現其CPI的分類、權重,也與自己的國情有很大關聯。比如,美國的CPI構成中,“交通運輸”(16.9%)所占權重比醫療(6.1%)還要高出兩倍多。很明顯,各個國家的CPI構成要素和權重,其他國家是無法照搬照抄的,甚至當成“慣例”來複制的。 與此同時,以當前住房的虛擬租金來體現住房消費價格變動,更是脫離“國情”的慣例。從國際上講,租售比正常範圍應該在1∶200至1∶300之間。即把房子按市價的租金出租,200個月至300個月內能收回購房款,買房才是合算的。而目前國家許多大城市的租售比,2007年的北京就已達到了1∶350以上;再加上,房地產利潤畸高的國情。尤其是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已成為社會公認的暴利行業,從而產生了世界上數量最大的房奴大軍。在這種背景下,如果仍舊以虛擬租金來反映住房消費價格變動,這樣的國際慣例很明顯行不通。 此外,近年來,由於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如果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不包含房價,不僅會遮蔽物價水平,不能真實反映居民消費實際,尤其嚴重的是,更不能全面權衡整個經濟運行態勢,從而會影響到政府的正確決策。 既然CPI不含房價的國際慣例,不能真實反映百姓切身感受,也不能正確反映經濟走勢;既然居民物價消費指數不包括房價的國外普遍做法,不利於國家宏觀調控,影響政府高層制定公共政策,更不符合國情,那麼,國家是不是有必要對這一涉及民衆生活的指標,進行及時矯正,合理糾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