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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希聖談基本法:一國兩制只有50年壽命?

http://www.CRNTT.com   2015-05-19 05:55:54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廉希聖(中評社 黃博寧攝)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 黃博寧)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廉希聖昨日在清華大學“時事大講堂”憶述港澳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並就“香港剩餘權力”、“憲法在香港的適用”“一國兩制在港是否只有50年壽命”等敏感問題談了的看法,亦分享了當年親歷的一些趣事。 

  香港有無“剩餘權力” 

  直到現在仍然有港人提出,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除了國防外交之外,剩餘權力歸香港特區政府,言下之意是,中央現在管多了。廉希聖說,當年他們對法律界提出這一問題的人指出,中國是單一制國家,香港的權力全部來自中央政府的授權,不是聯邦制國家,中央的權利來自於地方的授權。為了使香港籍的起草委員會成員放心,後來基本法上加上了,如果以後有需要,由中央政府再授權的條文。 

  當時也有人提出,《基本法》應該依據《中英聯合聲明》辦理,後者規定的一樣也不能少,沒有規定的一樣也不能多。廉希聖表示,中英聯合聯合聲明屬於國際文件,有法律效力。但基本法屬於中國國內法,沒有以依據聯合聲明來的根據。實際執行過程中,中英聯合聲明規定的,都會落實。 

  憲法是否適用於香港 

  廉希聖憶述,就憲法是否在香港適用,當時亦有很多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憲法不適用於香港,有人認為應該把憲法中具體哪條適用明確列出,也有人提出應該解釋憲法31條關於特別行政區的條款。 

  實際上,憲法是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在基本法序言中已經有說明。然而當時對序言是否有法律效力有爭議。因此,最後在基本法總則最後一條中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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