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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務員為何被禁“冰桶挑戰”? | |
http://www.CRNTT.com 2014-08-26 11:22:56 |
美國總統奧巴馬拒絕參與“冰桶挑戰”的傳播,並要求別的政府領導也當如此,同時,美國國務院還向所有外交機構發送非機密電文,認為外交官參加冰桶挑戰活動涉嫌“以公謀私”,違反了聯邦法律規定。國會的民選官員也被限制參與挑戰,眾議院道德手册列出了一系列限制慈善代言的規定,處罰包括“解雇、警告、罰款或其他適當的制裁。” 為什麼行善施義有可能成為“謀取私利”?因為公務人員若對美國ALS協會組織的冰桶挑戰活動予以支持,意味著對組織者的青睞和重視,有可能構成對其他慈善機構的冷落。參與冰桶挑戰,意味著你可能點名某人來應戰,就像美國前總統小布什接受挑戰捐過款以後,點名克林頓來應戰,而美國公務員道德行為準則中明確寫著“不能鼓動、指示、強迫或要求他人或下級從事公務以外或法律法規不允許的活動。” 美國非常重視公務員職業道德。1883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彭爾頓法》,標誌著公務員制度在美國的建立。從此,美國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也從總體上步入正軌,逐漸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備的公務員職業道德體系。上世紀70年代,美國政府的一系列不道德行為,如“水門事件”、“伊朗門事件”等,暴露了美國政府道德方面的嚴重問題,引發了人們對政府公務員道德行為信任危機現象,促成美國出台了一系列公務員道德法規。1989年11月國會通過的《政府道德改革法》,首次為所有政府官員提供了統一的道德行為標準;1991年頒布了《美國行政部門雇員道德行為準則》,在禮品、利益衝突、職權行使等多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2002年,美國聯邦道德規範局公布了《行政官員道德行為準則》,對公務員的行為進行了更詳細的規定,其中包括對政府官員的14項基本要求,涉及為親屬就業的問題以及濫用職權和外出活動的規則等。 美國公務員道德準則也把不能公正履行職責看做是以權謀私,參與“冰桶挑戰”活動,可能讓其他慈善組織有不公的疑問。而公務員在參與中也可能撈到好處,比如知名度,在選舉中就能得到更多選票。(作者:陳冰 來源:新京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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